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政府办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复合利用的农用地如何认定地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8-26 16:08 信息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答:国土调查中,对复合利用的农用地,按照主要用途认定其地类。如对耕地上种植林木、园艺等作物,尚未达到林地(即乔木郁闭度≥0.1,或灌木覆盖度≥40%的土地)或园地(即园艺作物等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认定标准的,仍按耕地认定;如实地已达到林地或园地认定标准的,应按林地或园地认定。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