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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子岭水库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11-27 08:25 信息来源:霍山县发改委  字体:[  ]

关于佛子岭水库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

收费标准的函

霍发改价格函〔2025271

 

安徽佛子岭水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佛子岭水库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重新核定的报告》(佛电旅〔202516号)已收悉。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44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佛子岭水库景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正式函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辆(蓝、黑颜色牌照)

车辆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停车,24小时内单次收费10/辆,超过24小时按新周期重新计费。

(二)大型车辆(黄颜色牌照)

车辆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停车,24小时内单次收费20/辆,超过24小时按新周期重新计费。

(三)新能源车(绿颜色牌照)

当日首次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时按8//辆收取,超过24小时重新按新周期重新计费。

二、免费政策

(一)在规定免费停放时长范围内的机动车;

(二)执行公(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等;

(三)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按照政府应急管理要求而临时停放的机动车;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事宜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定价形式、停放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和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健全停车场收费财务制度,确保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停车场管理运营,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202512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25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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