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中药〔2025〕7号
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县政协十一届
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2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黄思宇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以旅为名 打造中国名贵中药材博览园》(第24号提案)已收悉,此建议立足霍山中医药资源禀赋和全域旅游发展需求,充分结合药旅融合、康养经济等新业态方向,对推动我县中医药产业升级、乡村振兴及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充分肯定建议价值,明确发展方向
您提出的“打造中国名贵中药材博览园”建议,高度契合霍山县“一河两岸四地五镇”总体规划及中医药强县战略目标。通过整合下符桥镇独特的中医药资源、文化底蕴与生态优势,推动“药旅融合”“康旅融合”,既符合国家中医药振兴发展政策导向,又能满足游客对健康旅游的多元化需求,对提升霍山中医药品牌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实践价值,我中心将全力支持该项目的科学规划与落地实施,将其纳入我县中药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工程。
二、保障基础设施,畅通发展动脉
针对河下路路面修复及黑色化事宜,河下路属于我县县道437,其中橡胶坝至下符桥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6.5公里,该段路面已达设计年限,目前存在路面破损、露骨等现象,特别是混凝土板块接缝破损严重,直接加铺沥青混凝土,无法保障施工质量,实施路面白改黑需对路基、路面进行升级改造。因目前交通类项目不支持原级改造,必须申报升级改造项目,即将道路等级从三级公路提升至二级公路,其中涉及土地要素以及配套资金等因素的保障,现有条件无法对该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关于河下路安装限高杆事宜,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深入开展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村公路禁止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下一步,县交运局将加强该段道路的小修保养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战备路、旅游路等项目资金,改善该段道路的通行条件。
三、深化部门协同,构建全产业链条
1、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对照打造中国名贵中药材博览园的提案,我中心将从以下方面支持配合中国名贵中药材博览园打造。一是加强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培训,开展中药产业技术培训,同时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促进中药材从业人员素养稳步提升,目前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年内正式实施,预计培训人数约200人次;二是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力争申报完成1-2家“十大皖药”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及中药材GAP示范基地及建设单位;三是延伸中医药旅游产业链。开展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霍山石斛花》基础研究、霍山石斛化妆品新原料研发及霍山石斛种子直播技术研究相关工作,完成霍山石斛进“食药物质”目录工作。加快霍山石斛院内制剂开发,鼓励企业开发深加工产品,提高霍山石斛等中药材综合利用率,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四是加大中药材种植及深加工企业招引和培育。依托我县独特的中药材资源禀赋,积极招引培育霍山石斛、霍山灵芝等种植及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落户,争取年度新增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规上企业2家,安徽省老字号企业1-2家;五是规范产地加工行为,对5家以上霍山石斛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地加工行业规范认定工作,常态化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监测,针对霍山石斛等药材进行化肥、农药、残留物质抽样监测不少于100个样品;六是严肃市场环境,加大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依法惩处力度,全年曝光10个以上典型案例,适时公布红黑榜名单。
2、县卫健委:持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将中医药文化纳入健康城镇建设,大力开发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产品。推广五禽戏、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及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明确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中医药领域,都要向社会力量开放;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发挥“西山药库”中医药资源和县内生态资源优势,促进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发县域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和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推动医、养、文、旅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中医特色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规范技术支持,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3、县文旅局:配合、指导所在地乡镇开发观光、休闲、疗养、研学类文旅产品;积极招引康养休闲度假类文旅(民宿)项目;指导、鼓励文旅企业开发农业休闲观光、非遗传承研学、红色主题教育等产品;加强宣传推广,将符桥景区纳入全域旅游重点宣传推广景区。
您的建议为霍山中医药与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思路。我们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与全域旅游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全国名贵中药材博览园及中医药康养旅游目的地。感谢您对中药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贡献!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
霍山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7日
办复类别(A):
承办单位负责人:王宝
承办责任人:章晓煜
联系电话:0564-5025903
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