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政府办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哪些情形需要进行矿业权登记?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10-28 15:47 信息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设立矿业权的,应当向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矿业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矿业权登记簿,并向矿业权人发放矿业权证书。

矿业权变更、转让、抵押和消灭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

矿业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抵押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