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时间:2025年11月28日
发布会地点:县残联二楼会议室
发布人:县残联党组成员 陈海峰
主持人:县残联就业管理所副所长 谢鑫鑫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向莅临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各位对我县残疾人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安排,今天主要由我解读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政策。
一、政策依据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残联〔2019〕20号);六安市残联通知文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工作的通知》;《霍山县2025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实施方案》霍残联〔2025〕8号文件。
二、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报
1、申报条件:残疾人创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
2、申报材料:
①《霍山县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审批表》;
② 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村级证明材料一份;
③ 创业项目实施场所及情况图片一份;
④ 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卡复印件。残疾人家庭创业项目需提供创业人与残疾人在同一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
3、补贴标准:给予符合条件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0.3万元。自2019年起,享受残疾人创业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
4、工作流程:每年4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乡镇残联申报并递交申请材料,待县残联审批完毕后,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二)“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补贴申报
1、申报条件:残疾人或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种植大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2、申报材料
①《霍山县“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补贴申报审批表》;
② 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卡复印件;残疾家庭发展的“阳光大棚”,需提供创业人与残疾人在同一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
③“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营业执照或者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种植大棚和养殖场、池面积的证明材料或者种植、养殖面积的流转承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④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现场照片。
3、补贴标准
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每年补贴0.5万元,同一项目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4、工作流程:每年4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乡镇残联申报并递交申请材料,待县残联审批完毕后,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三)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申报
1、申报条件
① 根据组织形式不同,可以是依法在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也可以是独立法人单位附设机构。
② 安置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三类残疾人不少于5人。安置的残疾人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肢体残疾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肢体残疾军人)。
③ 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且至少已开展劳动生产6个月以上。
④ 与安置的残疾人或其亲属签订了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其中,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⑤ 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
⑥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4的劳动报酬。
⑦ 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⑧ 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服务人员。安置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2、申报材料
①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申请、简介,填写《霍山县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经费审批表》;
② 在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附设机构的相关文件;
③ 与残疾人或与其亲属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为残疾人购买保险合同或凭证;
④ 安置的残疾人名册,身份证、《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⑤ 向安置残疾人支付的劳动报酬凭证;
⑥ 有关劳动项目的说明材料。
3、补贴标准
给予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及运行费用等方面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补贴,同一机构补贴不超过3年。
4、工作流程:每年11月30日前向县残联申报并递交申请材料,待县残联审核审批后,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四)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1、扶持对象及奖励补贴标准: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1.5%)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低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取整数),按每超比例1人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2、申报材料:
①《霍山县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
②《霍山县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花名册》;
③ 在岗残疾人职工《残疾人证》复印件;
④ 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⑤ 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⑥ 残疾人职工上年度已发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作流程:每年11月30日前向县残联申报,待县残联审核审批后,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残疾人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较多,由于受时间限制,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2025年霍山县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的主要政策,在座的各位以及全县残疾人朋友们如想进一步了解其他优惠政策,可前往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三楼就业管理所咨询,也可致电0564-5029617咨询。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