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
2026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预算报表
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支总表
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入总表
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支出总表
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项目支出总表
10.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
1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6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6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6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6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13.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
(二)贯彻执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三)贯彻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环卫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实行考核指导;
(五)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规划管理、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规范城区摊点经营秩序;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和其他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权力;
(十)行使强制扣留占道经营物品以及妨碍通行的机动车辆权力。
(十一)行使强制恢复占用(压)、挖掘、拆除、改动、迁移、损坏的城市市政设施,擅自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拆除未经许可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的商业、服务摊点等权力。
(十二)负责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拆除迁移的审批;指导城乡环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户外广告规划、管理、前置审查、设置审批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审批,以及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
(十五)负责县城区工程渣土的处置、运输、消纳、管理;以及办理运输审批及处置许可证;
(十六)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参与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立项、建设设计与竣工验收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十八)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
(十九)履行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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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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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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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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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山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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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霍山县城乡环卫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截至2025年12月,霍山县城市管理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218人,其中在职192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三、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常态化维护城市市容市貌。持续抓好市容市貌规整、停车秩序规范、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按需对城区隔离栏、隔离桩开展维修与增补,同步完成城区停车位的更新与施划。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复审迎检各项筹备工作,统筹做好春节期间城市氛围营造。
(二)加快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推进自助洗车项目落地,确保年前完成6个停车场共20台自助洗车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营;按期建成城西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完成共享单车一期投放工作;年后启动 1—2 处口袋公园的规划与建设。
(三)以小区违建专项排查为抓手,加快推进御景苑、鑫港花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点位拆除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无水问题排查与整治。
(四)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推进 “信托制” 物业试点工作。拟对标金安区梅山北路小区 “信托制” 物业服务成熟经验,筛选 1—2 个基础条件适宜的小区开展试点。
(五)扎实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全力推进垃圾分类设施更新改造国债项目的申报纳统工作,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入库;用好中央公益性彩票资金,完成部分环卫设备的更新更换;统筹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重新招标的前期筹备工作。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0)
11.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1)
1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附件表12)
13.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12155.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6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收入预算12155.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55.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
(一)本年收入12155.2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55.21万元,占98.35%,较2025年预算增加272.83万元,增长2.34%,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2026年度从预算支付的项目增加,二是职工工资及社保费增加;单位资金收入200万元,占1.65%,较2025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根据要求,2026年度将单位资金纳入收入预算。
(二)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
三、关于2026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支出预算12155.21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472.83万元,增长4.05%,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2026年度从预算支付的项目增加,主要包括砂管划转人员工资费用,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费用等;二是职工工资及社保费增加;三是根据要求,2026年度将单位资金纳入收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806.17万元,占23.0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城管执法工作任务;项目支出9349.04万元,占76.91%,主要用于城区环卫运营费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费用、日元贷款还本付息费用、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费用、砂管划转人员工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托管运营及监测费用、执法队员执法服装采购费用等。
四、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155.2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55.21万元、单位资金20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155.21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39万元,占2.50%;卫生健康支出55.98万元,占0.46%;城乡社区支出11655.80万元,占95.89%;住房保障支出140.05万元,占1.15%。
五、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55.21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272.83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一是2026年度从预算支付的项目增加,二是职工工资及社保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39万元,占2.54%;卫生健康支出55.98万元,占0.47%;城乡社区支出11455.80万元,占95.82%;住房保障支出140.05万元,占1.1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165.2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9.37万元,增长6.01%,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82.63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4.69万元,增长6.02%,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6年预算55.50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3.70%,下降原因主要是2026年度退休人员退休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3.8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0.92%,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42.8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3.57万元,增加9.09%,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9.27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7.51万元,下降44.76%,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从2%下降为了1%。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6年预算2530.76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69.92万元,增长2.84%,增长原因主要是2026年度需要采购城管执法队员的执法服装。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403.75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354.85万元,增加725.66%,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砂管划转人员工资2026年度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保障;二是增加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费用。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6年预算8512.29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176.38万元,减少2.03%,减少原因主要是2026年度霍山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列入政府投资计划费用。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6年预算9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9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2026年度新增了流浪狗收容所等相关费用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140.05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7.09万元,增长5.3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六、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1.80万元,公用经费474.37万元。
(一)人员经费2331.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7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本年度未安排委托业务费。
七、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9349.04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451.47万元,增长5.07%,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2026年度从预算支付的项目增加,主要包括砂管划转人员工资费用,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费用等;二是根据要求,2026年度将单位资金纳入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914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9149.04万元),单位资金安排200.00万元。
十、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80.33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3.63万元,增长4.73%,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需采购打印机和电脑等办公设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0.33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50.9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6.00万元,增长1.74%,增长原因主要是渗滤液运营费用有所增加。
十二、关于2026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预算安排通用资产配置支出16.3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6.3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2026年度需购买打印机及电脑等办公设备,且因工作需要,执法大队计划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
十三、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90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3.30万元,下降21.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直接划转3.00万元至霍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未做相关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40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0.30万元,下降2.8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砂管划转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述: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根据《中共霍山县委办公室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砂石管理服务中心改革方案〉的通知》(室〔2021〕126号),县砂石管理服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岗位设置。文件要求“3.由县城管局负责与县砂管中心调整岗位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工资及相关经费由原渠道解决。4.统一工资标准。县砂管中心调整岗位人员基本工资保持不变,县城管局原聘用人员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并与县砂管中心调整岗位人员保持一致,所需经费原渠道解决”职能划转后,为保障划转人员平稳过渡、队伍稳定及新职能的有效履行,需将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纳入县城管局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2)立项依据:《中共霍山县委办公室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砂石管理服务中心改革方案〉的通知》(室〔2021〕126号)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保障砂管划转人员工资待遇等正常发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5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基本支出:确保从原砂石资源管理部门划转至城管局人员年度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人员基本权益,维护队伍稳定;促进职能融合:通过工资保障与绩效挂钩,激励划转人员尽快适应城管局工作职责,完成角色转变,确保砂石管理相关职能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提升管理效能:建立规范的工资发放与人员考核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内部人事管理水平。
2.“城区环卫运营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霍山县县城建成区及经济开发区全域,东至大河厂,西至迎驾厂,南至迎宾大道,北至北外环(含高桥湾片区)的环卫运营。
(2)立项依据:县政府霍政办[2016]147号文件.关于霍山县环卫服务市场化运营项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①路面(含桥梁)清扫保洁、洒水(喷雾)降尘、冲洗,包括主次干道、支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②绿化带生活垃圾及漂浮物的清理;③垃圾(包括建筑装潢及大件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桶配备和保洁;④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和垃圾集中外运;⑤指定公厕的保洁(含清掏)管理及小修;⑥主次干道、支路、巷道的街面、路面、行道树以及公共设施载体上的小广告清理;⑦河道水面的漂浮物清捞保洁;⑧交通护栏、公交站台、路灯杆、交通指示牌、路名牌、路面艺术景观设施等城市家具保洁清洗;⑨无物业小区(含部分无物业安置小区、城中村)保洁及垃圾的清理清运,农贸市场及广场(含公共停车场、街角游园、门前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拆迁区域的垃圾清理;⑩极端特殊天气、事件无条件配合政府方开展抢险救灾、应急处理工作,按政府方要求开展迎检、重大节日或事件环卫保障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966.67万元
(7)绩效目标: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管、干”分离,着力破解行业受体制局限导致的系列问题;推进环卫作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
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的运营将日益突出的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得以解决,避免大量的垃圾堆置城郊,改善了城市景观,避免了对水源、空气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推进废物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
(2)立项依据:县政府霍政办[2017]152号文件和霍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对城乡、城区生活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500万元
(7)绩效目标: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通过垃圾的减量化,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大大改善区域环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减少原生垃圾的填埋量,大大缓解了垃圾填埋场的负荷。项目利用垃圾处理过程的余热进行发电,为国家节约不可再生能源的同时降低了因燃煤发电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采煤对环境的破坏。因此,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4.“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托管运营及监测”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霍山县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维及水质、土壤、大气检测运维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问题,既是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也是政策规定与技术进步的必然选择。通过渗滤液处理,可显著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进而保护生态环境与公共健康,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对水质、土壤、大气的检测运维,能够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霍山县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生活垃圾渗滤液的有效处理率达到较高水平,水质、土壤、大气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为霍山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立项依据:霍政{2023}8号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每年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约4.7万吨,使霍山县的垃圾无害化率提升至100%。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71.32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使垃圾渗沥液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5.“霍山县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本项目采用BOT(建造-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公司负责在合同期内的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的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2)立项依据:根据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投资[2017]126号文件批复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共涉及125个行政村,10个社区(包括15个乡镇、衡山镇的7个村庄和2个社区、经济开发区的2个行政村和城东社区部分村民组、高桥湾1个行政村),服务面积约2000平方千米,环卫垃圾约140t/d(不含城区);利用城区现已建立的1座转运中心,城乡垃圾(含城区)通过转运中心送至业主指定地点(垃圾焚烧电厂等)。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664.30万元
(7)绩效目标:旨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各项环卫工作的有序开展,尽力打造霍山县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环卫管理再上新台阶。同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帮助政府简政放权,在保障民生需求的基础上,实现既能整合利用公共资源,又能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型。
6.“智慧城管信息采集、网络运维费”项目
(1)项目概述:智慧城管服务区域55平方公里,包括城区、经开区和佛子岭集镇,巡查上报管理区域部件和事件问题。运营服务采取市场化,采集、坐席和网络运营服务由专业公司运营。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智慧城管服务区域55平方公里,包括城区、经开区和佛子岭集镇,巡查上报管理区域部件和事件问题。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8.90万元
(7)绩效目标:巡查上报城市管理方面事件和部件问题,派遣到各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提升了城市文明水平。
7.“2024年度城市垃圾处理日元贷款还本付息”项目
(1)项目概述:霍山县垃圾填埋场设计占地面积100亩,总库容140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150吨,项目实施后,覆盖城区2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2万人,使用年限约15年。该项目由市发改委发改投资[2006]221号批复可研,发改投资[2007]353号批复初设,结合日元贷款项目总投资为5356万元,其中日元贷款项目申请贷款6.01亿日元(约合385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进场区及场区管理区、垃圾转运系统和新增垃圾转运系统、公共设备包。贷款期限为40年,前10年只付息,后30年还本付息,每年分两次付款。
(2)立项依据:2008县政府与省建设厅签订还款协议。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日元贷款还本付息每年分2次按实时汇率结算。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6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完成偿还日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工作内容,实现提高政府信用度,避免债务纠纷的工作目标。
8.“流浪狗收容所相关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城区流浪犬管理,遏制流浪犬蔓延趋势,消除流浪犬扰民、伤人、传播狂犬疾病、妨碍道路机动车辆正常通行等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2)立项依据:霍城管〔2025〕33号 关于解决城区流浪犬收容所及相关经费的报告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安排资金购买狗粮等物资,为城区流浪狗提供安置点,以减少城区各类安全隐患。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9.0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9.“霍山县物业管理考核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规范我县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霍山县物业管理办法》,对全县物业行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
(2)立项依据:霍政秘{2019}65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县城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进行考核。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0.00万元。
(7)绩效目标: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解决居民身边“关键小事”,有效促进了物业公司履约尽责,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10.“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分项方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关于“推进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示范试点”工作要求,我单位决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试点建设工作。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分项方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关于“推进预算部门绩效管理示范试点”工作要求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项目申请4.85万元,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预算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业务财务深度融合。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85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强化技术支撑,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11.“执法队员执法服装采购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为推进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拟于2026年开展执法队员执法服装采购工作,按城市管理执法着装规范为一线执法人员统一采购配发标准执法服装及配套装备。完成后将保障执法人员着装统一、装备齐全,助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2)立项依据:霍城管〔2025〕44号 关于解决城管执法制服采购经费的请示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采购执法队员的执法服装及配套装备。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4.00万元
(7)绩效目标:年内完成执法服装的采购、验收与全部分发工作,确保服装规格100%符合城市管理执法着装规范,交付与配发零延误;通过统一配备标准执法服装,显著提升执法队伍整体形象与执法规范性,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效率,使群众对执法队伍的满意度达90%及以上;同时保障执法人员对采购服装的质量、款式及配发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及以上。
12.“霍山县城市管理局单位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单位资金聚焦城市运行保障与公共服务提升核心需求,资金主要用:一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保障;二是森林消防应急费用支出;三是菜市场维修工程;四是退还质保金;五是垃圾场维护;六是工会经费拨付。项目实施旨在系统性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兼顾应急保障、民生服务、设施运维与职工权益,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与人性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2)立项依据:《关于做好2026年单位资金预算编制和单位资金在一体化系统中确认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霍山县城市管理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一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保障;二是森林消防应急费用支出;三是菜市场维修工程;四是退还质保金;五是垃圾场维护;六是工会经费拨付。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00.00万元
(7)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旨在系统性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兼顾应急保障、民生服务、设施运维与职工权益,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与人性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霍山县城乡环卫管理服务中心等3家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4.37万元,较2025年减少36.14万元,下降7.08%,下降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从非税收入中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霍山县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金额6594.72万元,较上年减少1803.6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173.29万元、设备2364.69万元、其他资产56.74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2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8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购置费12.00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0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霍山县城市管理局1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95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0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20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6年预算报表(14张)
表一、2026年收支总表.pdf
表二、2026年收入总表.pdf
表三、2026年支出总表.pdf
表四、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表七、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八、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九、2026年项目支出表.pdf
表十、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十一、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十二、2026年资产配置预算表.pdf
表十三、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