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峰同志(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
个人工作简历
2004年11月--2009年12月 安徽省霍山县上土市镇政府科员
2009年12月--2019年12月 安徽省霍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科员、副主任、主任
2019年12月-- 安徽省霍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工:县发改纪检监察组组长
联系方式:0564-5022616
邮箱:25849130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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