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发〔2016〕14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
现将《霍山县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
霍山县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2016〕21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发〔2016〕22号)精神,有效推进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为经济持续增长培育新动力、打造新引擎,围绕调结构、稳市场、防风险、提效益、增后劲,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县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引导。尊重企业意愿和发展规律,保障企业自主决策权,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倒逼企业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
——坚持政府推动,依法依规。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推动引导和协调服务,分类施策、分业引导,在改革发展稳定上营造良好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照国家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去降补”,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引资引技引智并举,全力推进高水平的双向开放;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大解放大发展。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把握节奏、有序推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坚持稳中求进,突出重点,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和组合,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供新产品新服务。力争“去降补”主要目标任务一年有所突破、三年基本完成、五年全面完成,发展效率显著提升,发展动能显著增强。
(一)围绕调结构,推进去产能。按照做优增量、调整存量的要求,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到2020年,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1. 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一企一策、精准处置,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倒逼过剩产能特别是落后产能退出,保障市场出清、社会稳定。对部分停建状态的企业,可通过招商引进新企业进行整体转让;对产品有市场但因资金等问题陷入困境的企业,可通过股权转让或股份合作方式,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对债务关系复杂、短期内难以处置的企业,可将其闲置厂房作为孵化器对外租赁,招商引进新企业;对严重资不抵债、矛盾纠纷突出的企业,依法进行重组或破产清算;对地理位置较好、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目前处于困境的企业,可依法通过土地收储方式用于商业开发。司法机关要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停止对“僵尸企业”的各类财政奖补和各种形式保护。(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招商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法院等)
2. 禁止新上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人行等)
(二)围绕稳市场,推进去库存。坚持分类指导,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到2020年,实现供需基本平衡,房价总体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1. 推进房地产结构调整。加强供地调控。按照“减、控、供、停”四字方针,科学编制年度房地产用地出让计划;根据市场状况,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向新兴、养老、文化和体育等产业转型利用。加强开发管理。引导开发企业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的资格和信用审查,提高对信用等级差、闲置或囤积土地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企业或主要股东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较多企业的竞买准入条件;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电商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型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加强市场监管。建设商品房交易管理系统,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机制;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加强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行为监管。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出租房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品房销售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落实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多退少补。对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土地增值税实行1.5%的低预征率;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普通标准住房、全装修住房除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超过1.5%的,在现行预征率的基础上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房地产企业,报经上级税务机关依法批准后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全面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类收费,落实房地产企业收费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自发文之日起,两年内暂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取消防雷、防震等行政审批技术性服务收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等)
2. 支持新市民住房消费。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将其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推行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三权机制,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3万元给予奖励。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纳入避险解困范围的水库移民、地质灾害点避让搬迁居民自愿进城购房,享受进城农民购房同等奖励政策。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宅基地审批。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提高进城落户农民的购房支付能力。进城落户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将已退出宅基地且在城镇无住房的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提升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力。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单位和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权益。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使用力度,不断推进异地贷款、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利率购房贷款优惠政策。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放宽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准入条件,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积极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创新购房信贷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住房融资租赁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融资服务,探索以租代购、租购结合的新型住房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城农民购房的信贷支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最低首付款比例不高于城镇居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进城农民务工经商收入和“三权”收益特点,改进还款能力审核要求,实行灵活的还款方式。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进城农民购房贷款出现不良,处置抵押物变现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部分,贷款银行承担70%、省再担保机构承担10%、县国有担保公司承担20%。担保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0.4%;超过20万元的部分,担保费率0.5%。(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扶贫移民局、县公积金中心、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县国有担保公司等)
3. 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2016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以后逐年提高,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棚改安置住房;确需实物安置的,原则上不再直接建设,公开从市场购买安置房。县政府对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规定时限内购买商品房的棚改居民,给予适当奖励。货币化安置补偿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商品房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要优先支持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继续探索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逐步将公租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行等)
4. 加快消化农产品库存。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构建粮经饲兼顾、农牧渔结合、生态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结构调整,发展精准农业,适应市场需求调优、调高、调精。出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减少陈化损失,多渠道消化农产品库存。(责任单位:县农委、县财政局、县粮食局等)
(三)围绕防风险,推进去杠杆。以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管道为主攻方向,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重点,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到2018年,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比重超过25%,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2020年,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比重达到30%,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政府负债率和债务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
1. 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推动上市公司股债并举,公募私募并行,多渠道再融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企业在资本市场股权融资。鼓励企业发行债券,支持各类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到2020年,力争全县主板上市企业达到5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经信委、县发改委等)
2. 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抢抓国家设立专项建设基金补充重点领域项目资本金战略机遇,准确把握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投向要求,深入谋划项目,着力发挥专项建设基金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精准扶贫脱贫等方面的引导和撬动作用。认真组织推进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和实施,强化调度和督办。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跟进融资。积极推动棚改、重大水利工程、健康养老项目等前期工作,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展抵押补充贷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金融局、县人行、县农发行等)
3. 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融资利率一律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严格举债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失职追责,举债项目分别列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快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政府存量债务全置换。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转贷通”、“税融通”业务和“4321”政银担合作机制。推动县城投公司和县国有担保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推进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化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降低存量债务。开展风险预警监测,运用债务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切实降低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局、县人行、县城投公司、县国有担保公司等)
4. 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县农商行、村镇银行通过增资扩股或“新三板”挂牌等途径补充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引导杠杆偏高的金融机构适当减少风险资产或降低资产业务风险级别,确保杠杆率达标。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持续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增信分险能力。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增资扩股。有效化解企业信用风险。对传统行业的优质企业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及时给予有力信贷支持;对传统行业中有订单、有品牌、有效益、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运用收回再贷、续贷展期、资产置换等手段,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对“僵尸企业”,逐户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避免“一刀切”式的信贷退出,切实维护银行信贷资产安全。规范各类金融活动。加强对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管,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和监管,解决好新的“三角债”问题,依法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金融征信体系,健全金融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全面开展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探索建立新型政银企担合作机制,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日常监管,推进分类监管评级。(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市场监管局等)
(四)围绕提效益,推进降成本。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降成本举措,打好组合拳,到2018年,企业综合成本比2015年下降5%—8%。2020年,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保、财务、电力、物流等成本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1.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服务成本。衔接落实上级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适时推出清单“升级版”。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强化权力规范运行和制约监督。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社会服务,剥离依附行政机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清理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严禁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服务,打破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法制办等)
2. 降低人工成本。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进一步减轻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2016年,对已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缓缴期满按规定补缴后,允许其继续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至12%,对困难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付比例的,予以及时办理。对连续三年亏损且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0%的单位,确需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经有权限的公积金管理单位审批,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积金中心等)
3.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继续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6-2020年暂不征收。全面实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连续两年未拖欠的减按4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进一步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降低收费标准。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
4. 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抑制企业融资成本不合理上升。加大对银行业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禁止质价不符的收费和无服务的乱收费。清理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等环节收费,取消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顾问、咨询等收费项目。降低企业到期贷款过桥接续成本,扩大续贷政策适用主体范围,鼓励支持银行对企业办理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大力推进“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和“税融通”业务,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继续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补贴。2016年起,将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2%。鼓励金融机构对风险控制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融资担保机构适当提高放大倍数、控制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人行、县金融局等)
5.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落实电力价格政策,执行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直接交易等价格下调政策。帮助重点用电企业积极争取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规模。推动大用户直供气试点,实行大用户直供气的用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工商企业与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和节能效益分成,在前期零收费的情况下为工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技术改造等服务,建设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低碳产品;深入实施省节能减排企业、技术、装备、项目、服务“五个一百”专项行动,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地方水电集团、皖能天然气公司、中燃公司等)
6.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制定物流运输行业规范,鼓励普货运输企业兼并重组,促进普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调整客货运输车辆结构。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建设大别山电子商务产业园,逐步将产业园打造成集创新研发、创业孵化、人才培训、技术扩散、成果交易、综合配套于一体的电商集聚地。以电子商务推动传统商业模式创新,突出“互联网+ ”、“农村淘宝”等新业态,积极引导企业争创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进“互联网+快递”发展, 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便民利商新业态。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体系,逐步建立电商企业征信档案。(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商务局等)
7.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示范推广一批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绿色环保技术,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本增效技术,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全面推进绿色增效示范行动,实施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责任单位:县农委等)
(五)围绕增后劲,推进补短板。加强薄弱环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础设施支撑力持续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显著增强。
1. 补齐创新能力提升的短板。建设一批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引导发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功能定位清晰、企业化管理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推动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打造和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家队伍,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服务业高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就业创业。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加快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到2020年,新增4家左右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40%,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
2. 补齐制造业升级的短板。深入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全省工业十强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高桥湾现代产业园高端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全面争取县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重点突出装备制造、食品酿造及水饮品、竹材加工和电光源等产业。强化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积极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品牌示范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不断提升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到2020年,引导每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不少于一项技术改造项目;创建中国驰名商标超过7个,省著名商标超过30个;建成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0家。(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3. 补齐现代农业发展的短板。加快推进桃源河水库、淠源渠水生态文明、东淠河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深水河治理、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8类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强化农村基础设施,突出抓好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体系,积极创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县建成优质农产品基地达到125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50家,家庭农场达到100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以上,加工产值达到200亿元。(责任单位:县农委、县水务局等)
4. 补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短板。持续推进“全景霍山”建设,加快景区升级,实现佛子岭景区创5A目标,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打造大别山区的旅游集散中心、国内知名的生态旅游和山地度假养生最佳目的地;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打造大别山地区农村电子商务中心;加快健康养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65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升,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力争达60%,争创1-2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初步建成功能完备、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发改委、县卫计委、县中药材局等)
5. 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国道346、105等重点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全力争取六安景铁路途经霍山并设站列入国家十三五铁路网建设规划,积极推动无为-舒城-霍山-商城、霍山至英山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彻底扭转交通落后现状。适度超前建设电力设施,加强供电网架建设,结合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全力推进水电供区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县域燃气管道建设,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巩固绿色能源示范县创建成果,大力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利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到2020年,全县公路通车里程2300公里以上,光纤宽带和4G网络城乡全覆盖,每个乡镇拥有1座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地方水电集团等)
6. 补齐民生保障体系的短板。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谋划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城区学校扩容步伐,着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强化以公共职业实训基地为重点的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培养模式创新,加大职业技能投入,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积极推进社会办医,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盘活农村撤销点学校闲置校舍和宿舍、农村闲置厂房等资源,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动健康养老产业大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落实完善援助措施,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政策托底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便民服务设施供给,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优化便民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强化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建立健全长效扶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发展生产和促进就业、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和补偿、智力提升和社会兜底等,确保2019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左右;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张,养老床位达到55张;建设城市养老服务设施5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5个。(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
7. 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坚持标本兼治,筑牢生态屏障,推动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一谷一带”建设,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和增长极,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把环保准入关口,强化环评制度推进,坚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加强水源地保护力度,重点实施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和佛子岭水库群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力争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到2020年,淠河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县财政安排资金,按有关规定对推进“去降补”工作给予奖补。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直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密切跟踪国家政策,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要积极向上级单位汇报衔接,争取更多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工作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实施。
(三)强化督查落实。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督办、巡查、考核评价,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乡镇和部门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调度协调、督察调研、绩效评估、对账盘点等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各地各部门要紧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深入实地,跟踪督办,紧抓不放,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正能量。
中共霍山县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