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许可证》公示
2021年第1号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对霍山良君商贸有限公司《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申请审核,申请提交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申请人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3月13日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64—5022013。
经营者名称 |
霍山良君商贸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何良军 |
企业地址 |
黑石渡镇朱家畈村 |
申请事项 |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
许可证编号 |
皖0980041 |
特此公示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霍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