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批复流程 1、报送相应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稿); 2、县发改委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稿)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委托专业结构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评审; 4、按照评审意见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进行修改,并报至专业机构; 5、专业机构对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进行审查,编写审查报告; 6、报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和审查报告至县发改委; 7、县发改委依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和审查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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