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永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集装箱底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1-17 20:11 信息来源:霍山县发改委  字体:[  ]

霍发改能源〔20221

 

关于安徽永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2万立方米集装箱底板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徽永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徽永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集装箱底板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永庆〔202201号)及项目《节能报告》收悉委委托安徽省中咨工程咨询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结合该院《关于安徽永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立方米集装箱底板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皖中咨字〔2021442号)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原则同意你公司年产12立方米集装箱底板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编码2112-341525-04-01-713426

二、该项目位于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项目新征用地面积约185.5亩,拟建设生产车间、锅炉房、综合楼、办公楼等设施,建筑面积约81477m2,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12万立方米集装箱底板。项目总投资40173.45万元。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4250.15标准煤当量值5442.51标准煤等价值。其,电力687.2万千瓦时,生物5960.07节能报告测算该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291吨标准煤/万元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约标准煤1325.08项目能耗增量对我县完成四五能耗控制目标有大影响,增加值能耗对我县完成四五能耗控制目标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运行能耗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设备和产品。设备采购过程中,应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和采购合同。

(二)优化工业建筑和用能工艺设计。在项目设计阶段,按照《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优化建筑节能设计;进一步优化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的设计,确保达到相关行业节能设计规、标准要求,提高项目整体效水平

(三)根据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

(四)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建议加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用能结构能耗总量单位增加值能耗等主要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及时向我委报告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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