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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关于印发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有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5-19 10:52 信息来源:霍山县发改委  字体:[  ]

霍政办秘〔202028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供电公司: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9日         

 

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2.1.1  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2.1.2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1.3  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2  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组织指挥机构

2.3 现场指挥机构

2.4 电力企业

2.5 重要电力用户

2.6 专家组

2.7 联络员

3 预防、监测与预警

3.1 预防、监测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预警信息发布

3.2.3 预警行动

3.2.4 预警解除

3.3 信息报告及先期处置

3.3.1  信息报告

3.3.2  先期处置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县级层面应对

4.3 响应措施

4.4  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调查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6.3 通信、交通运输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应急电源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资金保障

7 附    则

7.1 预案管理

7.1.1  预案体系

7.1.2  预案宣传

7.1.3  预案培训

7.1.4  预案演练

7.2 责任追究

7.3 名词术语

7.4 预案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    件

1.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响应流程图

3.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相应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4.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预防、应对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形成协同机制,达到科学、高效、稳妥、有序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效果,实现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底的目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霍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霍山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霍山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地区电网、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安全第一、民生为先,全员参与、科学应对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和乡镇(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第一时间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县级组织指挥机构

2.1.1  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委等县直有关部门、事发地乡镇和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名单详见2.1.2)组成。

2.1.2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发改委:履行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食用油等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的指令;必要时,采取价格应急干预措施;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2.县应急局:负责发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应急队伍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中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规定和程序上报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负责提供震情速报和地震实时监测、地震趋势会商分析等信息。

3.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及时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一致性和权威性。

4.县委网信办:负责正确舆论引导,牵头供电、公安等单位及时清理网上相关的虚假有害信息。

5.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县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停电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加强对停电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依法监控公共信息网络;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县科技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指导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尽快成立应急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修救援工作;负责城市通信系统应急工作。

7.县民政局:指导事发地乡镇(开发区)及时将因大面积停电事件遭受重大损失的、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协调做好伤亡人员处置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

9.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学校(不含技校)、托幼机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教育秩序。

10.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技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教育秩序工作。

1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灾情风险评估,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救援;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

12.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重大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应急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及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处置等工作。

13.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建筑施工领域应对预案以及电力恢复时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恢复供电时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民生基本生活需要。

14.县城管局:负责垃圾处理和组织小区物业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停电地区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自备电源应急启动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16.县交运局: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保障应急处置所需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需生活资料、抢险救灾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确保滞留旅客有序疏散。

17.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及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向电力部门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协调电力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18.县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区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设施等相关信息;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9.县商务局:负责全县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中的肉类(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协议储备工作,加强肉类(猪肉)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同时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

20.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广播电视信号正常传输;做好县政府网站基础设施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下的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协助做好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21.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支持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金融机构金融风险问题。

22.县气象局:负责适时提供威胁电网安全的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2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24.县消防救援站:负责因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火灾和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协助做好各类突发灾情处置工作。

25.县数据局: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务云数据中心重要信息系统、核心网络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急供电保障工作。

26.事发地乡镇(开发区):负责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7.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所辖主网和供电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初步分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组织电力抢险队伍,尽快恢复电网正常供电,提供必要的应急电源支援。

2.1.3  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电力应急指挥部下设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电力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以及县供电公司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供电公司等组成。

县电力应急办职责:负责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运转保障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收集上报事故信息,并通报县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开发区);负责紧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县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初步判断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响应等级,并向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贯彻落实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指示和部署;承担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文电、会务、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完成县电力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组织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县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加强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县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并做好具体衔接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属地政府根据需要或上级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  重要电力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加油(气)站、排水泵站、污水处理、矿产、化工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协助或请求支援。

2.6  专家组

各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交通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协助指挥部分析研判事故原因、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

2)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

3)根据需要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7  联络员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需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告知县电力应急办。

3 预防、监测与预警

3.1 预防、监测

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将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落实到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行政、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电网、水电站大坝运行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务、林业、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科技经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

气象、水务、林业、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桥梁、市政等建设工地的监管,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标识。

预警(红色):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预警(橙色):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预警(黄色):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预警(蓝色):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

3.2.2 预警信息发布

级、级预警信息由省电力应急指挥部发布;级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发布;级预警信息由事发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对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1)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受影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可能发生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发改委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区人民政府。

3)预警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部门)予以发布,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博客、微信公众号、网上社区、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进行发布。

3.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按照预警通知要求,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各级宣传部门应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负责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及先期处置

3.3.1 信息报告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县电力应急办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县电力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件情况进行核实,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立即报告县政府。

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发单位基本信息;

2)事发时间、地点、危害结果;

3)已采取的处置措施;

4)事故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及对策措施;

5)现场指挥负责人及救援力量;

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3.3.2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消除或尽量减少损失。

电力调度机构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县电力应急指挥部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要保障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期间,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1级和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市电力应急指挥部迅速上报省电力应急指挥部,建议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待省电力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在省电力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应急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会商评估发展趋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省政府、省能源局等部门汇报情况,视情况发展提出支援请求。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根据省市指令,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对应工作,配合省市支援,迅速展开辖区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应急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会商评估发展趋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并由其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省政府、省电力应急指挥部和省能源局等部门汇报情况,视情况发展提出支援请求。县电力应急指挥部根据市指令,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对应工作,配合上级支援,迅速展开辖区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级应急响应

初判或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协同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支援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的停电事件,由县供电公司自行组织应对处置,必要时协同事发地政府(管委)和市电力公司共同应对处置;若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及时终止或上报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县级层面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电力应急指挥部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2)对事发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提出事件处置要求,指令县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

3)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发改委等报告,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的,通报县相关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4)发布应急响应命令;

5)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6)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件应对工作;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评估总结报县政府并抄县应急管理局。

4.3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段的电力供应。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障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应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供水企业应及时启用应急供水系统,保障居民用水需求。发展改革、科技经信、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要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部门要保证停电期间医疗救护和门诊治疗。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较大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消防救援,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各级应急指挥部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管委)电力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电力应急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或方案。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乡镇(开发区)应当根据规划或方案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事发地乡镇(开发区)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组织保险机构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5.2 调查评估

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电力应急办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评估组,调查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评估处置决策和责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调查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要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上报县政府和市电力应急办。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等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电力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供水、供热、供气、通讯、交通运输、市政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救援等做好主力应急力量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

6.3 通信、交通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4 技术保障

气象、水务、自然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森林火灾等技术支撑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摸底排查,必要时为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内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自备应急电源建设,加强医疗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确保在应急响应期间医疗救护和医疗秩序稳定。做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期间的医疗防护工作。

6.7 资金保障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    则

7.1  预案管理

7.1.1  预案体系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应制定本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县内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县内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有关预案在体系结构上要与本预案相衔接,并报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7.1.2  预案宣传

县应急局会同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充分利用多种传播媒体,加大对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对本预案的认识,提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7.1.3  预案培训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的学习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技能水平,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7.1.4  预案演练

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合演练,建立起政府职能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应对、联合处置能力。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实际,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7.2  责任追究

1)依法调用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依法参与、支持、配合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对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依法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和占用场地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对发生的聚众违法事件将依法处置。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处置部门应当及时归还、恢复原状或给予合理补偿。

2)严格奖惩措施。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由县电力应急指挥部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7.3  名词术语

1)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2)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3)黑启动是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停运后,系统全部停电(不排除孤立小电网仍维持运行),处于全状态,不依赖别的网络帮助,通过系统中具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启动,带动无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逐渐扩大系统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应急局、县发改委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霍政办秘〔2018102号)同时废止。

8 附    件

1)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响应流程图

3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相应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4)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附件1

 

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对安徽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2.造成安徽省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对六安电网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六安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的;

2.造成全市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六安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的;

2.造成全市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当霍山电网负荷大于150兆瓦时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下,或者70%以上县(区)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六安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的;

2.造成全市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当霍山电网负荷大于150兆瓦时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全县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当霍山电网负荷小于150兆瓦时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或全县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附件3

 

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处置相应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

 

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协调组织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各个工作组传达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根据事件情况及时调拨应急物资;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协调公安、武警、消防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二、电力恢复组:由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武警霍山中队、县消防救援站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及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三、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县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等。

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信访局、驻霍部队、武警霍山中队、县消防救援站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生活保障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科技经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融媒体中心、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及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等。

六、转移安置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运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及企业。

主要职责:负责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七、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委牵头,事发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和相关医疗机构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八、调查处置组: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督查室、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部门及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等作。

 

 


附件4

 

霍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序号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对应部门

1 1

城市公共

交通系统

电网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将引发交通信号系统停运,造成公共交通大范围瘫痪,人员大量滞留,社会秩序混乱,对城市公共交通带来严重影响。

县交运局

2 2

党政机关

停电可能对政府机关正常工作产生严重干扰,对会议系统、值班系统以及各类需要电力支持的档案系统、工作系统等产生较大影响。

各级党政机关

3 3

人员密集

区域

大面积停电极易导致学校、商场、剧院等人员密集区域现场秩序混乱,因失去照明电源,人员疏散撤离很容易出现混乱,极易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停电对天网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停电区域治安难度加大。

学校、商场、剧院等

4 4

城市燃气

供应

如发生全县停电24小时以上,将对燃气供应产生较大影响。停电影响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停电后无法对液化气罐装作业,从而影响液化气供应;停电后燃气企业正常的生产管理秩序遭到破坏,极易导致燃气泄漏、火烧、爆炸、中毒等衍生事故。

皖能、中燃天然气公司

5 5

城市供

排水系统

大面积停电事件对自来水厂及泵站的生产运行造成极大影响;供电系统故障将造成进出水车间机泵无法启动;隔膜泵、蒸发机无法工作造成出水水质不合格;吸泥机、空压机无法工作,造成过滤系统不能正常工作,造成自来水厂停运和大面积停水等。停电后,排水系统将停止工作,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停电将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县住建局、各供排水企业

6 6

城市工业

生产系统

大面积停电将导致企停产,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火灾、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和灾害。

各重要工业企业

7 7

城市广播

电视系统

大面积停电对广播、数字电视、有线电视影响加大。在紧急情况下,上述媒体是政府发布应急信息的重要平台,一旦停播影响较大,后果较为严重。

县融媒体中心

8 8

城市医疗

卫生系统

停电将对各类需要电力支持的医疗设备、手术照明、手术装置、检测化验设备、收费系统、信息机房、电锅炉等产生重大影响。

县卫健委

9 9

城市环境

卫生系统

大面积停电将影响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中转站、集运码头,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厂、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也给卫生防疫带来很大压力。

县城管局

  10

城市金融

系统

大面积停电后,金融机构的主机房及附属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面瘫痪,由此导致各交易系统全部中断;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ATM服务系统全部中断,金融秩序将受到严重冲击,极端情况下容易引发银行挤兑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县金融服务中心、

人行霍山支行

11

城市通信

系统

供电中断将对通信机房、基站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上述设备备用电源工作时间有限,长时间停电将导致城市通信系统全面瘫痪。

县科技

经信局

12

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

供电中断将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上述设备备用电源工作时间有限,长时间停电将导致县政府网站等县级重要信息系统全面瘫痪。

县数据局、县融媒体中心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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