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发改价格〔2023〕5号
关于制定霍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霍山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城市管网延伸工程自来水价格及工程改造费的报告》(霍水〔2022〕3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经过实地走访、成本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程序,拟定了定价方案,经2023年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同意,确定霍山县城乡一体化自来水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内自来水价格
1、霍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为1.50元/吨。
2、霍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非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为1.80元/吨。
上述水价不含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污水处理费按规定执行。
二、你单位要督促收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惠政策。
三、你单位要督促收费单位及时到县发改委申报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接受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关注舆情动态,确保上述定价工作平稳有序。
五、本文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今后执行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