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市县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2〕424 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 年省级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名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函〔2021〕81 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下达我县区2022 年省市级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其中我县节能降碳绩效激励市补助资金共40万元。重点支持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节能减煤降碳“一企一策”诊断及技术改造、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建设。本次支持的企业是安徽迎驾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综合评价结论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情况优秀,绩效自评分数为100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资金预算资金总额为4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支持“安徽迎驾山泉股份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项目2022年8月在六安市发改委取得项目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208-341500-04-01-947464。建设工程装机容量为2MWp,建设位置为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宾大道西迎驾产业园安徽迎驾山泉股份有限公司3#车间的彩钢瓦屋顶上。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入电网。项目运营期内年均发电量约200万度、年均减排二氧化碳约2000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百分之一百。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反映出目前在转移支付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委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一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精度有待提高。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现在大部分都由财务人员兼顾,日常财务工作比较多,预算绩效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加强人员业务培训。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统一要求,将转移支付自评表和自评报告要在霍山县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还不够完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单位迅速安排、狠抓落实,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加强学习。各职能股室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目的、实现目标,掌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和方法,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
二是强化培训。结合统计业务要求,通过各个专业业务工作实际分享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战,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在工作实践中逐渐解决绩效评价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三是科学设置。通过学习,针对绩效指标的设置,加大定量指标的设置比例,不断修改完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和评价,进-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绩效自评扣分情况无。
附件:《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