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发改价格函〔2023〕7号
关于核定海棠盛世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收费标准的函
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霍山县海棠盛世项目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核定的申请》收悉。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5〕132号)、六安市发改委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六安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霍山县物价局、霍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霍山县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霍价[2008]24号)等有关规定,鉴于海棠盛世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报备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霍山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认定的A级服务等级,考虑海棠盛世整体项目尚未完成建设,配套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高层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0.8元。
二、以上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可向下浮动。非住宅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及其他收费(电梯运行维护、二次供水等其他专项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在收取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后,不得再收取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同时,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及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将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公示后方可收费。
四、本文自即日起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平、公开、合法、诚信的原则,协商约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本文自动失效。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