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皖发改代赈〔2026〕249号)文件,现将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90万元(含劳务报酬82.18万元),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作用。
二、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本项目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90万元,请你镇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项目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如确需调整的,需按以工代赈项目调整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优化项目实施方式。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为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可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结合实际优化项目承接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乡村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村劳务公司(强村公司、共富公司)、村民理事会等,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开展项目建设。
四、组织当地群众务工。要切实组织好群众务工工作,积极组织当地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工程建设,制定务工组织方案计划,并将项目带动群众务工情况纳入施工合同管理,务工群众需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务工协议,形成务工群众名单并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
五、规范劳务报酬发放。请严格按照下达计划要求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要在不低于省级资金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督导施工单位定期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并形成工资发放表,经审定后在项目村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能按程序发放。劳务报酬原则上应由乡镇财政所通过银行卡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并由施工单位按统一规范建好发放台账,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劳务发放花名册要逐级审定并完成签字确认。
六、拓展多种赈济模式。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采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新赈济模式。
七、强化项目调度管理。县发展改革部门落实“三到现场”制度(开工到场、建设到场、竣工到场),乡镇要加强落实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监管,按要求对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统计并上报。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附件:霍山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
任务计划
2026年5月8日
抄送:县财政局、乡村振兴中心
附件:
霍山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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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基本建设内容 |
下达资金额度 |
预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 |
预计带动当地群众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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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万元) |
金额 (万元) |
劳务报酬 发放占比(%)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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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诸佛庵镇 |
2026年霍山县诸佛庵镇桃源河村阴排砂石路以工代赈项目 |
新建砂石路约3KM,预埋过路涵管约300M,新建路基挡墙约130M,配套建设路面边沟等设施。 |
190 |
82.18 |
43.25%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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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