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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终期督查考评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6-12-09 00:00  字体:[  ]

各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终期考评工作的通知》(霍教函[2016]71号)要求,教育财务部于2016年12月2日至5日,分两组对5个乡镇和文峰学校等16所义务阶段学校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终期督查考评,采取现场查看方式,逐校考评打分,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现将督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各校对“义保”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了相关管理措施,规范了财务行为,促进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各中小学“义保”改革工作井然有序推进。迎检资料齐全,按照考评体系有序装盒,形成汇报材料,充分反映了日常经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修订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大化坪中心学校制订出台了详实的辖区内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经费管理,操作性强,逐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学校财务管理体系。

2、扎实开展“义保”宣传。各直属学校制订《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方案》,以每年4月、10月宣传月为抓手,以课堂、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为主阵地,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组织主题班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义保政策宣传活动。如城西小学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等形式让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义保的惠民政策。

3、加强经费精细化管理。一是完善了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强化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以及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对辖区内学校财务管理的监管责任;二是建立乡镇监管机制,形成学校、分管领导、中心校长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实行县乡校三级管理机制,按照限额规定管理权限,明确职责,确保教育经费收支规范、监管到位。如佛子岭中心校出台了因公出差管理细则,内容详细,增强了可操作性。

4、加强财务专项督查。诸佛庵镇、上土市镇扎实开展专项财务督查,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经费支出和财务管理的指导,做到督查有通知、有记录、有反馈、有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1、财务公开不够规范。部分学校存在财务公开不规范现象,公开内容不详实,重大经费活动没有及时公开;部分学校收费公示牌不规范,悬挂地方不醒目。

2、部分乡镇对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不够扎实。

3、个别学校因贫困寄宿生享受补助面大、人数多,资料规范有待于提高。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校长要亲自抓,落实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义保”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2、针对通报的问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本次督查考评只抽查了部分学校,反映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3、及时上报问题整改情况

各校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分类加以整改,并于12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教育局财务部。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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