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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关于印发霍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9-18 08:24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霍政办秘〔202160

 

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霍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8日   

                                                                                      

霍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及近期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六教秘办〔20219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和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二)自愿参与。中小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需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安全有序。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强化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

(四)全面覆盖。对照教育部最新要求,细化课后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托管的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班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娱乐游戏等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及以上以课外自主阅读、作业练习、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学生自主作业、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四、服务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分为“托管服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托管服务”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是对有需求的学生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服务。我县课后服务工作原则上以“托管服务”为主,确需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学校,报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原则上周一到周五都要开展,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确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经费来源

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经费由县政府统筹解决,采取政府补贴和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予以保障。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按照每生每课时不高于2元(每学期每生不超过400元)收取课后服务费,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参加“个性化课程”的学生,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的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每生每课时不高于3元(不含耗材费,每学期每生不超过600元)收取课后服务费,需使用耗材的由家长自行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低保户家庭子女可申请免除。

根据学校管理实际需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的早中晚看辅和幼儿园开展的延时看护服务,可比照课后服务标准执行。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霍山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相关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教育、人社等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取酬进行监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开展课后服务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县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细化参与教师和人员补助政策,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每课时补贴不超过70元(其中托管服务中的作业辅导每课时补贴不超过50元,托管服务中的特长课程每课时补贴不超过60元,早中晚看辅每课时补贴不超过30元,个性化课程每课时补贴不超过70元)。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补助,由学校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发放。

(三)严格监督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的监管和纪律约束,严禁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或提前师生到校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等行为。学校要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制度,每学期期中期末,开展两次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评价工作,学校要根据学生和家长反馈结果,及时调整课后服务课程和工作方案,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建立家委会监督管理制度,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收取和重大支出,需经家委会代表讨论同意后方可进行。建立公示公开制度,课后服务开设课程、课后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支情况、举报电话等,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附件:霍山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霍山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  静(副县长)

  员:王大春(县教育局)

仇多弟(县发改委)

刘朝东(县财政局)

葛子俊(县市场监管局)

邓贤炳(县人社局)

刘守忠(县教育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刘守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基教股、人事股、财务中心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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