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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教育局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入学办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2-17 11:11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各校要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六教秘〔2013〕94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和市公安局、教育局贯彻文件要求,落实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按照皖应急(2019)61号文件执行。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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