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教育局 > 重点领域 > 教育信息 > 义务教育 > 财务信息

霍山县教育局关于修订《霍山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2-20 10:03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支出行为,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教育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浪费,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基本任务

合理编制预决算,全面反映教育局财务状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依法组织收入,强化财务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三、管理机制

1、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统筹使用,确保重点” 的原则,教育局机关所有收支统一由财务中心管理。

2、实行一支笔审批。按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确定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

3、实行财务月报告制。每月定期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定期公开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预算管理

1、加强编制管理。教育财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局机关的财务现状及县财政局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坚持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要求,会同办公室和相关职能股室拟提出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工委会审核通过,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报财政局。

2、加强执行管理。严格年度预算执行,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提升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加强年度决算编制,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进行决算分析,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年度预算编制的可执行性。

3、加强绩效管理。各股室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提出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表》。财政专项资金下达后,要及时备好《绩效目标表》及测算依据和说明等相关材料,协助财务中心在预算一体化平台申报“二级项目”,申请资金使用指标。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时,各股室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根据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序时进度严格财政资金拨付。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体系。

五、收入管理

依据经费来源,收入主要分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项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县财政批复的年度预算经费指标,按季度均衡下达,财务中心按时序进度进行收支核算,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2、事业收入。根据发改委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相关股室提供收费清单,财务中心组织收费,统一收缴结算,纳入财政非税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3、专项资金收入。根据上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指标,财务中心会同相关职能股室加强与财政沟通,及时划拨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4、其他收入。指上述收入以外、如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由财务中心开据组织收入,纳入财政非税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六、支出管理

1、严格制度执行。按照年度预算和有关财务规定,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各项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加强支出管理,实现收支管理的规范、透明和高效。

2、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支出报销应做到:

⑴支出项目要真实、合理、合法。

⑵必须取得正规发票。

⑶发票应具备以下要素:单位、时间、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加盖有税号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使用公务卡的小票,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⑷发票报销要有经办人签字、注明用途或事由,备齐附件,经股室负责人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中心负责人复核,财务分管局长审批,再到财务中心出纳报销。

3、严格大额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支出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货物、服务类采购2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10万元以上及其他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金支出的要报工委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

4、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霍教〔2018〕95号)执行,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严格执行接待审批程序;实行公务接待费总额控制,严格接待标准,从严控制陪同人数,实行公务接待费报销“四单合一”(即: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记录)、接待单位呈批单、税务发票、菜单)。

5、严格控制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霍山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霍财公支〔2019〕48号)规定和标准,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6、严格落实资金拨付月申报制度。各股室于每月底前填报《霍山县教育局月度资金拨付计划表(试行)》,将下一个月资金拨付使用计划报财务中心,由财务中心合理安排资金,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7、严禁以学习、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外出培训或学习,要申报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外出,相关手续作为附件入账。凡未经批准外出考察、学习,不得报销。

七、专项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各股室要建立并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定期到财务中心核对,严格履行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

1、公用经费管理。教育财务中心依据政策规定按学生数和标准拟订年度分配计划,经工委会通过后列入财政预算。此项拨款由财务中心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按序时进度,结合学校实际填制《霍山县教育专项资金拨付审批单》,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拨付。

2、教育附加管理。会同财政部门拟订教育附加专项经费使用方案,经工委会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执行。此项拨款由财务中心根据年度方案安排和学校实际填制霍山县教育专项资金申请审批单,项目明细明确的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拨付;项目明细需细化(及调整)的报工委会集体研究通过,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拨付。

3、建设资金管理。由项目办根据当年项目经费额度拟订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工委会通过后执行。项目办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填制霍山县教育专项资金申请审批单,按照财政资金直达管理机制,履行审批手续及时支付施工企业。涉及同类工程集中支付的,须报工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再集中支付;涉及增减调整的,须报工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按决定结果支付。

4、其他专项管理。由职能股室根据专项指标拟订使用计划,报工委会通过后执行。此项拨款由职能股室按照使用计划和项目进展,填制《霍山县教育专项资金拨付审批单》,报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拨付。

八、资产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科室保管、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⑴明确岗位职责。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采购审批、入库、领用和核销,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财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采购报销需填写《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一联交办公室作入库凭证,做好固定资产卡片、使用台账;一联附发票交财务中心入账,做好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⑵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霍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霍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法依规采购。属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进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集中采购,各股室到办公室领取;办公耗材(碳粉、油墨、计算机配件、网络材料)由股室向办公室申请领用,由招标采购定点配送,领用人在验收单上签名,并注明事由,报一份到办公室存档;凡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网上商城办公设备购置,由股室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局长审批后,由申请采购的股室配合财务中心通过徽采云电子卖场“徽采商城”平台进行采购;维修工程类采购由项目办负责办理,严格按照《霍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招标采购。

2、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定期开展往来款项清查。对发生的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算,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付,不得长期挂账;因公借款,经办人必须在事项完结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对于确实无法结清的往来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理。

九、票据管理

1、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厅票据管理条例》,规范履行票据领用有关规定,办理票据领用、结报、核销手续。

2、严格按照票据规定用途合理使用票据,杜绝外借、混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未经财政部门监制的自制、自印、外购收入票据。

十、监督管理

1、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管会计、出纳会计、经办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各股室建立完善资金使用台账,定期与财务中心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财务内审机制,定期开展会计核算、报表数据、会计档案等方面内审工作。

2、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大额物品采购、大额资金支出、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监督,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制度。

3、建立财务公开机制。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年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根据规定需要公示的资料须及时在局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不符的原相关财务制度同时废止。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