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依法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规范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霍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霍山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恐怖袭击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上述几种突发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种突发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故同时发生,或引发、衍生事件,应具体区分,统筹应对。
5、工作原则
(1)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健、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财产,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随后及时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中心及办公室联系电话:5022920 5229938。
(3)县教育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中心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1)教育局设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局长任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2)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安全股),主任由分管局长兼任,各学校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校(园)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及时与县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协助处理,妥善应对。
3、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中心。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直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落实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4、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分工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七个应急处置工作组:
(1)救援行动组
(2)医疗救护组
(3)疏散引导组
(4)新闻宣传组
(5)后勤保障组
(6)善后处理组
(7)安全保卫组
在县教育局指挥中心的指挥下,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救援要求,指挥中心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在校教职员工和局机关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置到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抢险救灾。
5、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职责
救援行动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疏散引导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学生、教职员工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新闻宣传及值班值守组组主要职责:
(1)按事实通报情况。
(2)负责接待媒体记者。
(3)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的不良影响。
(4)严守值班制度,统计汇集相关总信息,做好应急反应,协调各组工作。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必要时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的调度安排工作。
(2)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善后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事后现场清理。
(2)负责理赔、家长慰问。
(3)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6、各学校建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
各学校幼儿园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建立处理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二是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续报,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一是紧急电话报告,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应急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及当地政府,并按总指挥要求,按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二是紧急文件报送,紧急电话报告后,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应急处置机构应当立即将事故发生、处置等情况书面报县教育局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意见,将重大、重要信息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3)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②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③事发学校、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④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⑤事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⑥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局机关各股室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传播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新闻发布工作由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或应急处置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主要发布如下要点:
(1)事故基本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种类,初步判明的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事态控制情况及发展趋势。
(2)领导人的指示。说明各级领导同志对事故及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学校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3)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应急预案规定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已经和正在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调用情况,应急救援取得的成效及评价。
(4)救援工作计划。包括计划调用的队伍、装备、物资,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加强指挥和管理的措施。
(5)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利于抢险救援工作开展、不利于社会和学校安定、不利于党和国家形象的信息,对与事实不符的传言以及蓄意制造的谣言进行澄清。
四、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要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资金保障
各学校幼儿园确保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保障落实。
3、人员保障
各学校幼儿园均应组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参与工作。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4、培训演练保障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培训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五、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学校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加强地震、洪水、溺水、地质灾害、泥石流、雷电、雾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危害性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遇恶劣天气,迅速向抢险救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预报,请示教育主管部门,决定适当时段、适当区域学校停课,并将决定电话或书面通知家长。
(3)迅速组织师生员工有序的转移至安全地段。
(4)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5)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外出大型活动将申请报告及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育局安全股,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安全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指挥中心。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食物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学校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通知家长并将患病学生带到符合条件的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员,要迅速隔离患者,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或监护人,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6、学校突发地震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要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全面进入抗震救灾工作。
(2)地震发生后,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一般地震,各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较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工作岗位,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重大地震,各成员要立即赶到地震现场,按职责分工组织抢险救援。
(3)组织学校开展人员救护和学校财产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协调各种救援队和社会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进行工程抢险和救援现场处置。
(4)组织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迅速撤离危险地带,集中到广场、绿地、操场和其它应急疏散场所避险;维护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7、学校火灾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及时报警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或铃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或火源现场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破坏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对广大师生进行防风、防雨雪、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教育,各校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提醒家长选择合适交通工具接送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切实做好安全大排查,对校舍、围墙、餐厅、礼堂、厕所、车棚、雨棚、户外运动器械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或封停关闭。对水电线路、绿化树木等提前采取防冻措施。
(4)恶劣天气,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要落实专人逐校、逐车进行安全检查,主动与交警、交运等部门对接,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运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
(5)遇极端恶劣天气及时停课,做好学生离校途中交通安全及停课期间与家长对接工作,提醒家长监管、教育孩子尽量减少外出,严禁到结冰的水面上滑冰或行走,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6)对滞留学生,学校要专人负责,做好在校生的看护管理、生活安排、防冻保暖、消防安全等具体工作。
(7)做好校园积雪清理工作,确保学生返校时,校门口、校园道路、运动场等地无积雪;教室、餐厅、礼堂、厕所等人员往来频繁场所设置防滑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尽量减少学生户外活动。
(8)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9)及时开展灾情调查,及时如实逐报告灾情。
9、学校后勤突发安全保障事故的处置办法
(1)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食品仓库、配电房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等部门的突发事故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0、外来暴力侵害恐怖袭击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校门口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劫持人质、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使用防卫器械阻止,迅速报告学校校(园)长,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指挥中心。
(2)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3)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指挥中心。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和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①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②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还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公安部门报告。
③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④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12、校园爆炸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县教育局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者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13、实验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实验危险药品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三双”管理制度。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指挥中心。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警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4、外出组织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县教育局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5、其他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上述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附则
1、全县教育系统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按照县教育局有关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本预案是全县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直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应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同时,必须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在各种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类预案的启动实施由县教育局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指挥中心所有领导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络畅通、便捷。
5、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