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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自评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4-24 08:14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和省教育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29号)文件精神,我县对2022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实际下达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总额为3342.9万元,其中:中小学公用经费2142万元、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276.5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09.6万元,校舍维修专项资金64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资金167.8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实际完成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总额为3531.61875万元,其中:中小学公用经费2231.25万元(省级以上资金2142万元、县级配套89.25万元)、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276.5万元(中央资金276.5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9.06875万元(中央资金109.6万元,县级配套99.46875万元)、校舍维修专项资金647万元(中央资金388万元、省级资金25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资金167.8万。

1、中小学公用经费。严格执行额定标准以及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补齐、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和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的政策,全额分配到各中小学和教学点。全共拨付中小学校公用经2231.25万元,其中拨付民办学校公用经费414.185万元。

2、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拨付专项资金27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由于循环教科书比例调整原因,资金缺口28.726856

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春秋学期分别于4月、10经县农村局通过农户“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两学期共发放补助资金209.06875万元。

4、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2022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4个,维修校舍面积10427平方米,投入资金647万元。

5、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资金167.8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霍山二中教室视频巡查、广播、校园安全等设施设备购置,极大改善了县域规模初中的办学条件。

6、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建立农村中小学冬季采暖工作长效机制,在全县中小学实施“4321”工程,强化维修改造,进一步改善校舍保暖条件;健全采暖保暖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冬季防寒取暖安全教育,防止师生因寒感冒或冻伤,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总体目标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我县没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实施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初绩效目标为小学不低于650元/生.年,初中不低于850元/生.年,特教不低于6000/生.年。全年完成值为小学675元/生.年,初中875元/生.年,特教6000/生.年,惠及中小学生23221名。

2、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初绩效目标为100%生享受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教科书合格率低于97%。全年共23221名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由于循环教科书比例调整原因,资金缺口28.726856,全年完成值100%,教科书合格率100%

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初绩效目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享受生活补助,按春秋学期分别于4月、10经县农村局通过农户“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共5641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惠,全实际完成值100%

4、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初绩效目标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质量达标率100%2022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4个,维修校舍面积10427平方米,校舍维修改造实际质量达标完成值100%

5、城乡义务教育综合奖补。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资金167.8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霍山二中教室视频巡查、广播、校园安全等设施设备购置,极大改善了县域规模初中的办学条件。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圆满完成城乡义务教育绩效目标,没有出现偏离现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下,深化“放管服”改革,强项资金绩效评价,在单位公开栏规范开展财务,压实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学校经济行为,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取得良好效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各级巡视和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有出相关问题。

 

附件2-3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省级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地方主管部门 霍山县教育局 资金使用单位 项目学校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预算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81 881 881 10 100% 10
 其中:中央资金 881 881 881 100%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县级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完成新建、改扩建项目2个,面积3690平方米,购置智慧学校建设设备1162台件套,改善了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巩固了城镇大班额成果,推进了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了学校的育人保障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合格率 100% 100% 15 15
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校舍建设年度计划完成率 90% 100% 10 10
设备采购年度计划完成率 9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66人以上大班额 全面消除 全面消除 10 10
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 进一步减低 进一步减低 10 10
学校教学质量 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教师、学生和家长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 85%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和省补助、市县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3.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80%(含)-10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5.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100分,各地可根据对应指标的分值和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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