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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与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8-02 16:43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解决校服采购过程中个别学校存在的校服套数多、采购不规范、价格不合理、质量不合格、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由霍山县教育牵头,联合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霍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与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

通过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对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采购流程,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良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培育校园文化,有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学生爱美尚美创造美。

三、制定过程

一是起草初稿。2023年4月,县教育局厅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借鉴学习金安裕安舒城、金寨县区校服管理工作经验和相关文件,形成《管理办法》初稿。

二是开展调研。2023年5-6月,赴合肥市、舒城县浙江省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对初稿进行集中讨论修改。

三是征求意见。2023年7月,召集城区大规模学校和乡镇学校代表参会,征求各学校意见建议。

717日,经教育局工委会审议通过后,由教育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校服管理工作。

(一)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社会代表、家长和学生代表等组成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学校校服款式由各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组通过会议形式选定。

(二)规范采购流程。县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实施校服采购,招标信息由县教育局发布。全县采取城乡兼顾、一校为主、多校联合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确定专人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三)严格质量保障。各项目学校应要求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国家有关强制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校服企业的行业自律和约束监督,构建校服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确保全程可控、源头可溯、责任可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校服品质。县教育局设立并公开监督管理电话,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校服的采购管理、质量安全、信访维稳和考核评估。

五、优化举措

一是增加了GB/T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是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合同和校服验收管理台账示范文本,供各校参考。

三是强化校服收费管理。学校坚持自愿原则代收中小学校服费用,将校服收费纳入中小学校代收费项目管理

四是完善校服服务保障。要求各学校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督促校服供应商建立校服服务体系,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和解读校服管理政策,提高校服管理规范的知悉度。积极开展校服管理工作调研,了解各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查,并要求各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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