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霍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经确定调整规范后,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共37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9项、其他权力2项。相较于2022年权责清单事项:
一、取消9项
1、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2、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
3、民办学校法人举办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
4、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5、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6、对成绩不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7、对教职工实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处罚
8、对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9、对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二、新增2项
1、对学校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违反《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处罚
2、对义务教育学校拒绝本入学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跨越入学区域招生等七类情形的处罚
三、无下放的、转变管理方式的、承接的、转移的权力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