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开始,我省启动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评估周期3--5年。目前正按照幼儿园自评、县级督评、市级复评的程序有序开展新一轮督导评估。2023年底,各县区已完成县级督评年度任务。市级复评将安排在2024年上半年进行,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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