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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2-27 14:35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有关学校:

“双减”实施以来,我市各地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 作,积累了许多经验做法,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工作开展不 平衡、服务行为不规范、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根据国家、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 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 通知》(皖教秘基〔202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规范服务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国家、省的关于规 范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做到“五个严格”“五个严禁”。严格确定 服务时间,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格坚持学生自愿,严禁强制学 生参加;严格规范服务内容,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 收费制度,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格审查校园引进资源, 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二、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双减”工 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 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项目;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 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 选审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要切实保障学生睡眠时间,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提前到校进行早自习活动。 各地各校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 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有关要求,实现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 过渡。

三、健全监督举报平台。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设立课后服务监 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 决纠正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适时对中小学课后服 务行为规范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坚决禁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强 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变相有偿补课等各种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四、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各地各校要继续深化“双减”示范 学校和“课后服务精品项目”建设,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加 强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资源开发,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 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充分利用校外资源,按 照有关规定有序引进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 参与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教育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升课后服务 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省义务教育课后 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 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 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 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二、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 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 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向家长告知 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 自主选课。

三、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发挥课后服务育人功能,因 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 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 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 集体补课。

四、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各地要严格按照我省中小 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进行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 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 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 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 后服务收费项目。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 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 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学校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需引进具有相应 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要严格 规范管理。各地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 构名单和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 整机制。引进费用标准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并要明显 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要建立校外 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进入学校提 供课后服务。

各市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 面排查,重点排查现行政策、办学行为等是否有违反五个严禁情况。要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 施。要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要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增核的绩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按 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及时发放劳务报酬。要设立课后服务监督举报电话或信箱,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请各市于125日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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