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的能力,及时有效应对极端天气,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汛情、旱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霍山县教育系统在遭遇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霍山县教育系统内各级各类学校、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因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四、组织体系
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组:成立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领导组,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实行领导组成员包保联系学校制度,教育局班子成员带队到既定的联系学校开展防汛指导和救援工作。
组 长:王 飞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彭 磊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朱晓宇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戴 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程清荷 县教育局副局长
彭少国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宋永年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纪小娇 县教育局总督学
钟 鸣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王友超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吴晓静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成 员:黄 超(办公室) 蒋士清(人事股)
秦修培(项目办) 杨奉成(工 会)
王 勇(基教股) 王 盛(纪检监察办)
周 龙(财务中心) 汪怀清(安全股)
项双权(组织办) 冯立生(电教馆)
苏 芳(职成教股) 陈兆先(教研室)
杜如云(资助中心) 杜召松(督导室)
张玉洁(招生考试中心)
领导组下设5个工作组:协调联络及信息发布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复课指导组和督查组。各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1.协调联络及信息发布组:
组长:彭 磊 彭少国
组员:黄 超 蒋士清 项双权
职责: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和县委教育工委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果断决定是否停课避险,复课等指令;负责局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安排,督促各学校做好值班值守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向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和市教育局报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暴雨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按时汇总和如实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接待来访记者;对宣传报道进行严格把关。
2.应急救援组:
组长:戴 军 程清荷
组员:王 勇 周 龙 秦修培 汪怀清
职责:根据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开展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校舍、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指导中小学校做好食堂、宿舍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学校用电、燃气设施设备的检查。
3.后勤保障组:
组长:纪小娇 吴晓静
组员:杜召松 杨奉成 杜如云
职责:做好车辆、防汛物资、人员、食品的调度安排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部门共同做好汛抗旱工作。
4.复课指导组:
组长:宋永年 钟 鸣
组员:陈兆先 苏 芳 冯立生
职责:根据县应急指挥部预报灾害等级、制定停课和复课方案,汛情解除后,根据各校灾后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中小学校恢复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督查组:
组长:朱晓宇 王友超
组员:王 盛 张玉洁
职责:负责对学校防汛抗旱有关善后和复课等工作的检查督查和灾后善后工作处理,对减灾救灾工作中出现的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调查核实取证,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等相关人员担任成员,负责本校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预警预防
监测预报:教育系统要与当地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洪水、暴雨等灾害的预测预报信息。
预防措施:根据预测预报信息,提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固校舍、疏通排水管道、储备防汛物资等。
六、应急响应
响应等级:根据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领导小组同志组织会商,作出工作部署。
Ⅲ级响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组织巡查防守,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Ⅱ级响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组织师生转移避险,做好救援物资调配和储备工作。
Ⅰ级响应: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全面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七、抢险救援
抢险队伍:教育系统应建立由教职员工组成的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抢险物资:各学校应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如编织袋、铁丝、沙石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用。
八、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灾害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包括校舍修复、受损物资清理等。
总结评估:对本次应急响应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九、保障措施
人力资源保障: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抢险救援能力。
物资保障: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用。
技术保障: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合作,提高灾害预测预报水平。
十、预案管理
防汛期间,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积极协调、组织、指挥相应的单位和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到位,实行校领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领导在岗,学校有值班人员,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各学校在遇到险情时,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将在校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学校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提前放学、延时放学,必要时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停课放假,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并将预案内容,预警信息通过家长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通知家长接走学生,没有及时接走的学生,班主任老师要做好看护工作,避免学生走失、溺水事故发生。
各学校要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加强校舍、危险道路等建筑设施安全检查。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实验楼、体育馆、车棚、篮球架、宣传栏、旗杆、锅炉房、厕所、围墙、阳台花盆、山体等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对因暴雨造成隐患严重的校舍,设立警示标识,立即转移师生,坚决停止使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本预案由霍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和修订,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