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并复核,现同意认定戴月曦等82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彭亮等54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陶余婷等34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特此通知。
附:2024年春季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霍山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春季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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