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桑永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开放城区中小学操场等体育设施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具备条件学校向社会开放问题。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社会开放,是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暖民心”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创造便捷的全民体育运动和健身环境,进一步满足广大居民的健身需求,2023年6月底霍山县教育局将已具备向社会开放基本条件的霍山职业学校、霍山二中东校区、东城中心学校向社会开放,2023年12月底霍山中学、霍山二中、西城中心学校、新城小学、城关中心学校、城关小学也向社会开放。开放学校在门口醒目位置悬挂了开放告示牌,向社会公示了开放区域、开放项目、开放时间、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提示等事项,也已制定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管理预案。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以及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入校锻炼,申请入校锻炼人员需提前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及本人身份信息、照片等材料,同时签订承诺书,学校联合社区(村)、辖区派出所对申请入校锻炼人员进行信息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入校锻炼人员发放健身卡,锻炼人员凭卡入校锻炼。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具体时间段由开放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告。因场地设施维护、考试、体育赛事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或暂停开放的,由学校提前向社会公告。如遇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情况,学校暂停开放。
二、关于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问题
各学校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一)锻炼人员必须遵守学校体育场馆管理规定,不得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学校可根据体育场馆容量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入校锻炼人数。对不遵守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入校锻炼资格,对拒不执行管理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锻炼人员,学校应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二)锻炼人员要爱护体育场地的公共设施和体育器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要保持体育场地整洁卫生,不得乱贴广告和宣传标语。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和口香糖渣等杂物,严禁车辆、宠物入校。(三)锻炼人员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加强人身防护,不得使用学校体育设施从事不健康或危险的运动项目(如拳击、散打等)。学校对健身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四)文明使用体育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应主动向管理人员说明并赔偿。活动结束后要交还器材、清理场地并及时离开校园。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希望您能持续关注霍山教育的发展,并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霍山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王 飞
承办责任人: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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