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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7-16 16:46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尊敬的金绍明委员:

您提出的“取消复学证明”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病愈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近年来,随着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推进,教育部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疫情结束之后,除患传染病外,县教育局和学校都不再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复学证明。在实际操作中,绝大部分学校都能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去办理复学手续,但极少数学校可能存在要求过严、手续繁琐的情况,给学生及家长带来不便,给医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减少医院出具不必要就诊信息,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复学证明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定了优化复学证明制度相关措施,并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学生康复均可直接复学,无需提供任何复学证明。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的督查与指导,进一步规范学生休学、复学办理手续,减少或取消非必要证明材料,减少医疗机构出具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切实减轻医院、学生和家长负担。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希望您能持续关注霍山教育的发展,并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霍山县教育局

2024716

 

 

 

办复类别(A类或B类或C类):A

承办单位负责人:王 飞

承办责任人:王 勇

联系电话:0564-5229926 

抄送: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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