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机关王盛等十五位同志工作职务调整的通 知
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3月3日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 盛同志任财务中心主任;
周 龙同志任纪检监察办负责人;
苏 芳同志任人事股负责人;
刘大权同志任项目办负责人;
刘 勇同志任教研室主任;
杨似鹏同志任安全股负责人;
刘晓梅同志任职成教股负责人;
黄守财同志任关工委主任;
戚 昆同志任职成教股副股长;
张圣杰同志任电教馆副馆长;
洪松林同志任督导室副主任。
同时免去
蒋士清同志人事股负责人职务;
陈兆先同志教研室主任职务;
秦修培同志项目办负责人职务;
汪怀清同志安全股负责人职务;
周 龙同志财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 盛同志纪检监察办负责人职务;
苏 芳同志职成教股负责人职务;
刘 勇同志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刘大权同志项目办副主任职务;
杨似鹏同志安全股副股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