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24年,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43 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28.1万元,用于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满意度。为做好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霍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安徽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为改善教育教学条件,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采购培智教学软件两套。
2.为改善学校教学条件,采购两套班班通教学设备,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4台。
3.为丰富学生课间活动,采购室外康复运动器材一套。
上述项目在报批县教育局备案同意后,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于2024年底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霍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资金使用办法规定,通过政府招标、平台采购等形式完成项目采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争取完成率、验收合格率达100%,学生、家长以及教师的满意度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确保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价,学生家长、学校教职工开展的满意度调查,完成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本着公开、科学的原则,对照上级绩效目标评价三级指标体系,根据年度指标值、年度实际完成值,计算出绩效得分。
(三)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项目评价,学校组织对在校陪读家长和全校教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完成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完成的情况来看,总体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完成率达100%,结合学生、家长以及教师的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霍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自身培智教学软件缺乏,教师上课缺乏有效信息手段;学校大部分电脑、班班通设备还是2013年配置,已超龄使用,卡顿严重;室外康复运动器材较小且趋于老化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将28.1万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上述问题,并以文件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项目过程情况。根据上级财务管理、设备采购相关规定,所涉及的项目资金,全部通过“徽采云”平台招标采购,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三)项目产出情况。本年度统筹利用专项资金,有效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2024年霍山县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其中大部分在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少数重度残疾孩子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安置入学。采购的教学软件、班班通设备、电脑和康复设备验收率100%。在时效性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本年度统筹利用专项资金,共采购培智教学软件两套,班班通教学设备两套,台式电脑4台,笔记本电脑4台,室外康复运动器材一套。极大改善了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变了培智教育教学资源匮乏的现象,使得课堂能够动起来。同时为学生提供了室外活动设施,丰富了学生体育课和课间活动内容。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前期调研,合理分配使用专项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补缺补差。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霍山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采购的教学软件、班班通设备、电脑和康复设备均按要求规范执行,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七、有关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