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
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882万元,县级276万元,合计1158万元;总体目标为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其中建设项目投入资金723万元,设备购置投入资金435万元。霍山县根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资金全部分配下发用于改善义务段学校办学条件,惠及全县10所中小学。通过实施一系列项目,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条件,巩固并化解了城镇大班额问题的成果,促进了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提升了学校运动场地的设施,增强了学校的教育保障能力。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40号)通知精神,2024年下达我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882万元,县级27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投入土建类项目资金723万元,用于霍山县下符桥镇中心学校、霍山县三尖铺小学、霍山县单龙寺学校运动场改扩建、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校教学楼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面积14110平方米。投入设备购置类项目资金435万元,用于安徽省霍山第二中学、霍山县黑石渡镇中心学校、霍山县衡山镇城关中心学校、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霍山县上土市中学、霍山县迎驾厂学校共6所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智慧学校)建设,购置计算机等设备1189台套件。
根据中央、省、市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霍山县积极谋划“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拨付到项目学校,并要求各项目学校按照申报的资金用途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建设资金,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底,“能力提升”项目全部完成,计划完成率100%,资金拨付率100%,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按资金额度合理编制规划,专项补助资金集中规划使用。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并接受县教育、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保证了资金流向清楚,使用安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全县实施改扩建项目4个,义务段教育信息化(智慧学校)建设项目6个,共投入资金1158万元。截至2024年底,10个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全面完成了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2024年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县教育局和项目学校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快速推进,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机制,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程序完善,档案资料齐全,项目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质量指标
建设项目合格率100%,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100%。
(2)时效指标
校舍建设年度计划完成率100%,设备采购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2.社会效益指标
彻底取消56人以上的大班额现象,持续加大投入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五育并举”的方针,致力于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教育。通过有效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等“五大行动”,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调研、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统计,满意度为96%,满意度达到任务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优化绩效目标设定和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可以有效解决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确保“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发展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自评对2024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分析,今后将汲取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成果,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规划中,重点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规范专项补助资金使用,严格教育项目建设管理,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推进全县教育发展。本次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将自评结果主动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共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努力把教育项目建设工作实施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霍山县2024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