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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3-20 15:28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县接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共计795.9万元,旨在提升我县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与水平。绩效目标主要聚焦于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步提升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教育局已按照项目需求对预算资金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与分解,一是改善公办园办学条件,改扩建7所幼儿园及相关中心校普及普惠消防整改,预算576.5万;二是幼儿资助469人,预算36.8万;三是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预算182.6万。每项均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利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年度支持学前  教育发展资金已全部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资金到位及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方面,我县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执行,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各项支出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挪用、浪费等现象。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管要求 。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本年度的努力,我县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与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0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7.0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08%,均超过了预期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为 100分。总体来看,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有效促进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按时完成7所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及相关中心校普及普惠消防整改,幼儿资助人数达到预定目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幼儿资助政策的比例达到100%,公、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均得到了显著改善。

2)质量指标。改扩建项目质量达标率和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均达到100%,有效改善了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为提高全县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时效指标。

各项工程均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甚至提前完成,普惠园奖补均已即使发放到位,有力确保了项目的推进,保障了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

4)成本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注重成本控制,通过合理的预算和采购计划,降低了项目的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改扩建项目,有效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吸引了更多的家长选择公办园,增加了公办园幼儿占比,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加强了对幼儿资助工作的监管,确保了资助的公正与公平。年度目标任务469人,幼儿资助上级专项资金36.8万元。各幼儿园严格按照《霍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按照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程序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覆盖所有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实现应助尽助。实际发放资金39.4万元(教育附加支出额外部分2.6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985人次。所有资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社会效益。

成立了由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明确自评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通过查阅资金下达文件、项目申报材料、财务凭证、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实地查看幼儿园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情况,对幼儿家长、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收集数据和信息 。按照设定的绩效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项目绩效。加强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民生政策宣传,采用网站公布、张贴标语、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单等不同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效果明显。全县各幼儿园也通过家长会、广播、宣传栏、家访、微信、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电话一对一告知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告知,提高了广大家长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确保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政策家喻户晓,这对于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居民教育水平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教育局要求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不破坏生态环境。同时,我们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加强了生态监测工作,通过各种环保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确保了项目的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本年度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注入,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了城区公办园入园难、民办园入园贵的问题;提高了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保障了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提升了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让更多的贫困儿童能够享受到幼儿资助,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让更多的孩子能够无后顾之忧地走进幼儿园,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这为我县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促进了学前教育体系的完善,推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提高了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还激发了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投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学前教育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如磐石的基础。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教育局每个月对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进行抽样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家长满意度、幼儿园和老师满意度均较高。截止目前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无投诉和负面报道。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教育局下一年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评价。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在学前教育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改善办园条件和水平,构建更加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我们坚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投入,我县的学前教育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附件2
霍山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市级主管部门 六安市教体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预算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95.9 795.9 100.00% 10 100.00% 100
 其中:中央资金 795.9 795.9 100.00% 100.00%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县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提高,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
有效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补足配齐公办园学位,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至65.08%,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至97.02%。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提高 97.02% 10 10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 持续提高 97.07% 10 10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幼儿资助政策的比例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新建、改扩建项目质量达标率 100% 100% 10 10
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积极引导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持续扩大 2024年普惠性
幼儿园39所。
10 10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持续提高 65% 10 10
引导地方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 有效提高 改扩建7所幼儿园及相关中心校普及普惠消防整改,新增公办园托位80个。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幼儿园和老师满意度 ≥90% 98%,问卷调查 10 10
家长满意度 ≥90% 99%,问卷调查 10 10
分总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上级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汇总区域绩效目标时,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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