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幼儿家长朋友们:
您好!
学前有法,善育有规。学前教育是人生成长的启蒙基石,关乎幼儿终身发展,承载着家庭的期盼与社会的未来。为切实保障我县学龄前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特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学法知规,依法保障幼儿教育权益
一是明晰幼儿法定权利。2025年6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
二是依规享受保育教育补贴政策。202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同年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均明确自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县教育局印发了《霍山县减免幼儿园学前教育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家长可依规享受相关政策福利。
三是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2025年12月教育部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学前儿童学籍实行 “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籍随人走” 管理,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学籍信息将衔接小学学段。我县适龄幼儿学籍统一通过 “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 申报,由幼儿园录入信息后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只有选择合法资质幼儿园,才能顺利为幼儿办理学籍建立手续。
二、审慎甄别,理性选择合法合规幼儿园
选择正规幼儿园是保障幼儿教育质量和安全的前提,民办幼儿园办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家长为孩子选择入园时,请务必认真核查幼儿园是否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法定证照,确认所有证照均在有效期内、办学范围与实际相符。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坚决拒绝将孩子送往无资质的非法幼儿园就读。
三、提高警惕,自觉抵制各类违规办学行为
无资质违规办学机构,在园舍建筑、消防设施、卫生保健等硬件方面难以达到国家办园标准,其从业人员往往缺乏专业资质和系统培训,在安全管理、保育教育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无法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请各位家长擦亮眼睛,谨防无资质机构假借 “托管机构”“儿童成长中心”“托育园”等名义,违规招收3-5岁学龄前幼儿,擅自提供全日制保育教育、幼小衔接等学前教育服务,此类行为违反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托育机构仅可招收 3 岁以下婴幼儿,3岁以上幼儿应到具备合法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切勿轻信各类违规机构的口头承诺和虚假宣传,避免因盲目选择遭受财产损失、损害幼儿权益。
衷心感谢各位家长对霍山教育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让我们同心同德、共筑防线,为全县幼儿营造安全、优质、规范的学前教育环境,悉心呵护每一位幼儿茁壮成长,为他们的美好未来筑牢坚实根基。
霍山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