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6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2-03 15:57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6年春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

2025年,教育部实现了责任督学对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全覆盖”,有力推动了基础教育风险防范和规范办学。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筑牢安全底线,2026年春季学期,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以摸排观测指标为基础,继续紧盯重点观测指标,结合各地实际工作需要,每月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明确工作重点。中小学校11个方面共57个观测指标, 重点包括学校安全、“双减”、心理健康、防欺凌防暴力、运动与体质、教师队伍建设、校园足球、专项整治、国防教育、美育等 方面以及乡村学校情况(详见附件1)。幼儿园4个方面共25个观测指标,重点包括学校安全、活 动与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整治等方面(详见附件2)。

进校(园)开展工作。 责任督学春季学期进校(园)工 作,要结合实际,始终紧盯重点观测指标,有变化的指标通过国 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及时上传信息,没有变化的指标维持不 变。发现存在的问题,属于学校能解决的,要指导学校立行立 改;学校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向所属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协助 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紧盯问题整改。 对于进校(园)开展工作发现的问题, 要紧盯不放,进校(园)时,专门了解问题解决的进度、成效和 存在的问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 时难以解决的问题, 主动与学校(幼儿园) 起配合教育督导部门协调整改,确保问 题整改到位,风险隐患彻底消除。

强化结果运用。 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工作结果,将 作为2026年对各省份督政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县域学前 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中前置及最 后认定联动审查的重要判断依据,以督促各地政府切实履行教育 职责,将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底 座,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省级、地市级或县级督学按照隶属 关系,对所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参 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观测点执行。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合理部署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工作,特别是针对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四个100%”落实情 况进行重点排查,将可能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助力春季 学期正常、安全、顺利开学和教育系统大局稳定。工作中如有问 题,请及时联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


 

 

附件:1.教督厅函〔2026〕1号附件1.docx

     2.教督厅函〔2026〕1号附件2.docx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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