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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村企共建专项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0-15 11:36  字体:[  ]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各帮扶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省市“万企兴万村”行动总体要求,推深做实我县“万企兴万村”行动,现就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兴万村”村企共建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在原有结对帮扶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增加一批企业结对50个重点帮扶村,鼓励更多企业参与,以开展村企共建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全面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明确工作重点

做好产业帮扶。一是发挥企业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支持帮扶村发展产业并在农特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帮助;二是可根据帮扶村实际,通过投资兴办生产车间来开发帮扶村的农业或劳动力资源,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帮扶村整体的经济发展。

做好就业帮扶。企业可采取多种形式,整合本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为帮扶村脱贫户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脱贫户劳动力可持续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收入稳定”。

做好商贸帮扶。发挥帮扶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销售渠道和信息优势,通过采购、代购、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电商等形式,帮助帮扶村对接外部市场,带动群众持续增收。

做好智力帮扶。县内企业应借助人才、信息等优势开展智力扶贫,抽调企业内的技术人才到帮扶村向群众教授实用技术、开展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班,帮助他们提升自我发展意识,提高发展技能,激发他们的内在发展动力。

做好捐赠帮扶。企业要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捐款捐物、慰问等形式在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方面进行爱心帮扶,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做到主动参与。助力乡村振兴是企业回馈社会的义务,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要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要求,弘扬好企业家精神,树立起履行社会责任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做好“精准”结合。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企业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对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村应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相对落后的村应重点致力于改善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实现合作共赢。既兼顾民营企业参与行动的公益属性,又兼顾其市场主体的盈利属性,积极探索“万企兴万村”行动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模式,充分调动广大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实现义利兼顾。

(四)认真总结经验。全县自2016年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以来,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全县社会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帮扶企业要认真总结过去的帮扶经验和有效方法,将其有针对性的运用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切实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凝聚多方合力。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原则下,在坚守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的政策方针下,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民企参与,村企共建、共同发力,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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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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