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霍山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充实吸纳一批专业能力强、职业素养高的评审专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结合本县工程领域职称往年申报人员单位性质、申报专业等情况,从全县企事业单位征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若干名。
二、推荐条件
入选专家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职称评审工作,具备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六)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
(七)年龄不超过60周岁,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三、专家职责和管理
(一)根据每年评审工作需要,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参加评审工作,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学术业绩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和回避要求,承担有关保密义务,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对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或无法胜任评审工作的专家,将及时调出专家库。
(四)专家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遇到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应主动向县科技工信局报备。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组建部门(单位)遴选、报县人社局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霍山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 1),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各主管部门根据推荐人选情况填报《霍山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 2)报县科技工信部门审核。
(四)县科技工信局根据推荐人选条件,择优遴选建立评委会专家库,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22日前将附件 1、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县科技工信局办公室,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陈登鑫;联系电话:5022610;
邮箱:1356632654@qq.com;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西附楼205室。
附件1.霍山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霍山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