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
公 告
为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霍山县公安局招聘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交通管理协管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条件:男性,20-26周岁(
3、学历条件: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条件:男性
5、户籍条件:本县常住户口。
三、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500元,绩效工资600元,缴纳“三金”,配发服装,经费由财政供给。
四、招聘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霍山县公安局二楼大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
4、收费标准按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执行。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二)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方式为闭卷。系退伍军人的,笔试成绩加2分;
2、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霍山中学;
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取20名(男:16名,女4名)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录用标准》执行。
1、测试项目:男子,
2、测试时间:
3、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
3、面试地点:霍山县公安局二楼大会议室;
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男性前8名,女性前2名,参加体检。
(五)体检:
1、体检项目:视力、听力、胸透、肝功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成绩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政审:
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从体检合格的面试成绩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审批录用: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聘用人员审批表》,经招聘领导组审批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5033607
霍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领导组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