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2022年2月份治安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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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处罚的事实 |
理由 |
依据 |
决定 |
执行情况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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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某某 |
2022年1月24日,在霍山县衡山镇“****馆”饭店内,王某某伙同陶某某、陈某某、乐某某利用两副扑克牌以“炸金花”方式进行赌博。 |
赌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五百元整 |
已执行 |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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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某某 |
2022年1月24日,在霍山县衡山镇“****馆”内,方某某伙同方某、海某某、褚某某、吴某某、鲍某等六人利用一副扑克牌以“比鸡”方式进行赌博。 |
赌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拘留二日 |
已执行 |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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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叶某某 |
2021年12月23日,在霍山县*医院住院楼*楼内**护士站,叶某某趁护士不在,盗窃该护士站抽屉内***人民币。另叶某某供述2021年12月以来曾以同样手段盗窃过该护士站一次,两次共盗窃***人民币。 |
盗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
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整 |
已执行 |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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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某某 |
2022年1月18日,在霍山县衡山镇****小区背后****院饭店包厢内,徐某、项某某、王某某、项某某、储某某利用一副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
赌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拘留三日 |
已执行 |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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