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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公安局2022年5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6-06 08:58 信息来源:霍山县公安局  字体:[  ]
霍山县公安局2022年5月份治安管理情况
序号 姓名 处罚的事实 理由 依据 决定 执行情况 文号
1 乐某某 2022年5月15日,在霍山县衡山镇***门口停车场,姜*通过电话联系乐**到***门口谈汽车租赁的纠纷一事,后乐**与姜*因言语不和,乐**推了姜*三下,后姜*倒在地上,致姜*右肘部受伤。 故意  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五百元整 已执行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359号
2 郑某 2022年2月28日晚,在霍山县衡山镇***村刘**家中,郑*与王**、张**、吴**、张**、汪**、张**、李**、薛**、沈*、陈*、陈*等人以“赌干子”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 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三千元整 已执行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278号

3 张某某 2022年5月11日,在霍山县衡山镇**区*栋*号车库,傅**、张**、金**、张**、芮**、赵**六人利用傅**提供的两副扑克牌以“比鸡”的方式进行赌博。 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四百元整 已执行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351号

  
4 陆某某 2022年4月20日,在霍山县衡山镇***村,陆**经过项**家门口,发现其家中无人,门口散养有母鸡,于是见财起意,盗窃了散养的其中一只母鸡。 盗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整 已执行 霍公(衡)行罚决字〔202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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