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霍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申请条件:需要办理普通护照的居民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4、申请材料 :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5、办理时限:省内7个工作日,省外20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7、收费标准: 1、一次出入境有效的15元/本;
2、多次出入境有效的80元/本。
8、办件结果及统计信息:
霍山县公安局2021年1-3月份办理普通护照签发:6件
霍山县公安局2021年4-6月份办理普通护照签发: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