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2023年3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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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处罚的事实 |
理由 |
依据 |
决定 |
执行情况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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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某某 |
2023年2月,李**与杜**因门前土地纠纷问题发生争执,杜**持水盆向李**身上泼水,后两人互相辱骂,继而发生拉扯致使李**左侧面部被划伤。 |
殴打他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二百元整 |
已执行 |
霍公(太平)行罚决字〔2023〕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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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某某 |
2023年2月,王**酒后驾驶皖N***2号牌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路段,被交管大队现场查获。 |
酒后驾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
行政拘留三日 |
已执行 |
霍公(交)行罚决字〔2023〕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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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蒋某某 |
2023年2月,蒋**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路段,被交管大队现场查获。 |
酒后驾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 |
行政拘留三日 |
已执行 |
霍公(交)行罚决字〔2023〕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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