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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公安局2024年5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6-06 10:37 信息来源:霍山县公安局  字体:[  ]
霍山县公安局2024年5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序号 姓名 处罚的事实 理由 依据 决定 执行情况 文号
1 黎某某 2024年4月17日,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霍山县衡山镇**大道行驶至***门前路段,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现场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酒后 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拘留十日 已执行 霍公(交)行罚决字〔2024〕343号
2 包某某 2024年4月23日,包**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路段弯道处时,与正在调头的张**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对包**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7.2ml/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后 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拘留三日 已执行 霍公(交)行罚决字〔2024〕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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