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民政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开展霍山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4-10 12:22 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霍山县民政局将依法对20221231日以前经霍山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2022630日以前经霍山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度检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制定年度检查通知,明确工作内容和检查办法,对2022年度县级社会组织检查具有指导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46霍山县基层政权股依据六安市民政局文件,结合我县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开展霍山县社会组2022度检查的通知》初稿47日经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核修改,制定了《关于开展霍山县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最终稿,并于2023410日印制发放给各相关单位及社会组织。

四、工作目标

20221231日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2022630日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服务机构,均应接受年度检查。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五、主要任务

社会组织年检主要做好社会组织是否满足成立的基本条件、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是否符合规定、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是否规范、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是否合符规定等;

精准把握年检工作关键环节;各主管部门要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个性特点、非营利性三个方面加大检查力度;

社会团体重点核查分支机构设置管理及行业性协会商会收费、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社会组织审核审查,严防社会组织违规收费、私分社会资产等行为发生。

六、创新举措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各社会组织登录网上年检在线填报,对规定填报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缺项。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实事求是,《年检报告书》要打印成纸质文本。

(二)业务主管单位要与登记管理机关加强联络协调,严格把握年检标准,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情况、年检材料如有异议,要及时协商解决,也可协同现场督查。同时还要做好年检的后续工作,确保年检工作圆满完成。

(三)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以及给予警告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社会组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给予以撤销登记的处罚。

 

股室:基层政权股

负责人:黎翔宇

联系电话:0564-3900680

详细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12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