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刻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根据《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4〕42号)、《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4〕10号)、《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六政办秘〔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会同制定我县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4〕42号),对安徽省临时救助的总则、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救助程序、备用金制度、管理保障、附则等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2024年2月,省民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等12家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4〕10号),进一步明确各地要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2024年3月,市政府办出台《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六政办秘〔2024〕17号),从救助对象和类别、方式和标准、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8个方面进行统一要求。
同年3月,根据省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拟定初稿,经征求各乡镇及县财政局意见后,霍山县民政局于4月30日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
四、工作目标
实现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五、主要内容
《霍山县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由救助原则、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方式等8个方面组成。
一是明确5条救助原则,做到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明确救助对象和范围,根据困难类型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并且申请临时救助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
三是明确救助方式,分为资金救助、实物救助、转介服务三种。
四是明确救助标准,根据救助类型,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急难型救助对象不低于低保月标准的2倍;支出型救助对象依据因病、因学支出按对应标准救助。
五是明确救助程序,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救助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审批,2000元以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按照程序报县民政局审核确认、审批,并对救助时限、财产规定、备案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六是明确备用金管理,要求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主要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并对备用金的拨付、管理进行了规范。
七是明确保障措施,切实发挥临时救助兜底性、应急性、过渡性作用。
八是附则,明确文件的执行性。
六、创新举措
《霍山县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备案管理上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申请人与临时救助经办人员或村(居)“两委”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并填写备案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单独登记、单独归类存档,有力促进了临时救助工作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通过加强监测、加强统筹、加强监管、加强跟踪等四个方面,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建立困难对象数据库,面向临时救助对象提供资金救助、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方位救助服务,并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霍山县民政局
解读人:万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