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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采购合同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5-08 16:17 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霍山县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2024 年霍山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FS34152520240044

 

甲方(采购人):霍山县民政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安徽赛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霍山县民政局

 

签订日期: 2024 4   30  


 

 

霍山县民政局( 以下简称:甲方) 通过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的 竞争性谈判 方式采购活动,  竞争性谈判小组 评定,安徽赛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之规定, 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 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商

1

【防滑处理】

品牌:赛扬 型号:定制

172

中国、安徽赛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高差处理】

品牌:赛扬 型号:定制

平米

316

中国、安徽赛扬信息科技有限公

3

【平整硬化】

品牌:赛扬 型号:定制

平米

850

中国、安徽赛扬信息科技有限公

4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品牌:伟誉型号:WY—

A030

126

中国、邢台伟誉建材销售有限公

5

【安装扶手】

品牌:伟誉型号:WY—

A001

94

中国、邢台伟誉建材销售有限公

6

【配置淋浴椅】

品牌:赛扬 型号:定制

271

中国、安徽赛扬信息科技有限公

7

【配置坐便椅】

品牌:吉乐佳型号:603

161

中国、中山市佳乐康复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

8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品牌:加佳嘉型号:YD02

315

中国、中山市光子照明科技有限

公司

9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品牌:赛扬 型号:定制

28

中国、安徽赛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

【电气线路改造】

品牌:赛扬 型号:定制

360

中国、安徽赛扬信息科技有限公

11

【手杖】

品牌:吉乐佳型号:A948

237

中国、中山市佳乐康复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

12

【智能手环】

品牌:极客匠型号:Q2

32

中国、深圳市极客匠科技有限公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466000  (大写:人民币拾陆万陆仟元整)。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单位:元

1

防滑处理

6253.92

2

高差处理

57448.80

3

平整硬化

137360.00

4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27997.20

5

安装扶手

4557.12

6

配置淋浴椅

108389.16

7

配置坐便椅

61791.80

8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12089.70

9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1357.13

10

电气线路改造

16725.60

11

手杖

22979.52

12

智能手环

9050.05

总价

466000.00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 40%,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剩余款在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费用结算手续支付到供应商账户。

1.4.2 发票开具方式: 税务部门合法发票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

1.5.2 交付地点: 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 12 3楼  

1.5.3 交付方式:  现场交付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

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5 %计算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 (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 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 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

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  2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霍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期: 2024430                                  期: 2024430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 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 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 的 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 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 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 并采取 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

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 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 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 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 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 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 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

条款。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 履约保证金

2.20.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约定提交不超过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20.2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条款号

约定内容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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