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2024年2月,安徽省民政厅会同安徽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4〕10号),4月,六安市民政局会同六安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民社救〔2024〕1 号),指出发展“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模式,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2024年7月24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函〔2024〕46号),将六安市确定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10月1日,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六安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六发〔2024〕12号),支持我县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深化我县社会救助改革成果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增进困难群众福祉作为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落实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等现有政策基础上,统筹运用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效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10月,县民政局草拟了《霍山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政府OA办公平台向有关部门发放《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书》书面征求意见建议。根据修改意见整理审核,报送县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查,最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印发出台《霍山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一批“物质+服务”多元化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体系,构建“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打造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
五、主要内容
(一)《霍山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分为试点目标、试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附件由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社会救助需求评估清单、社会救助清单、工作责任清单组成。
(二)《霍山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通过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摸底排查,准确评估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及相应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县低收入人口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台账。
2.制定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点亮乡镇特色、突出试点成效等方面,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具体项目和基本内容,明确服务类别、对象范围、服务标准、供给主体,形成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
3.构建服务类社会救助网络。推动民政、医疗、教育、人社、应急、住建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实施专项救助,引导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设置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服务类社会救助网络。
4.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搭建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培育孵化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和机构,优化服务类社会救助资源布局,培养服务类社会救助队伍力量。
5.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推动落实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作为服务类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综合养老、残疾人等服务经费、鼓励社会捐赠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长效开展。
6.健全服务类社会救助监管机制。加强与县财政、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定期对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物质+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救助服务全过程监管。
六、创新举措
《霍山县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创新设置了低收入人口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体系和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为准确评估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有针对性的为有需求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服务提供了指导和基础;二是搭建了政府主导、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网络,促进与政府救助政策和社会帮扶资源有效对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突出试点重点,体现地方特色。各部门、乡镇之间要协作配合,形成服务类社会救助整体合力。
二是强化跟踪指导。县民政局要注重总结评估,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政策、机制性成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试点进展与成果情况。县有关部门要跟踪试点进展,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畅通县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按规定公开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服务清单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充分展示试点工作成果,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