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民社管[2025]5号
关于同意安徽霍山大别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住所变更的批复
安徽霍山大别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请要求变更住所的报告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住所,已上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同意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41525328091911J)住所由原先的安徽省霍山县中兴南路16号2栋变更为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漫水河路霍山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4号楼。服务中心应于每年4月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霍山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1日
抄送:霍山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