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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民政局2026年第一季度互动回应办理情况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2-12 10:19 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咨询:自己在中国政府网上看到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政策,咨询如何申领?具体申领流程和金额。


回答: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咨询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问题”霍山县民政局答复如下:
(一)补贴对象。在六安市范围内居住,本人自愿接受服务且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其中,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三)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四)补贴标准。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通知要求,适时调整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等。
补贴流程(一)个人申请.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二)能力评估各县(区)民政部门应当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2024年7月以来已完成评估且确定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相关数据,要尽快完成数据归集整理工作,由市民政局汇总报送省民政厅做好与"民政通"对接工作。(三)电子消费券发放。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民政局养老股,电话:0564-3900682。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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